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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桃城区: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障购销环节粮食安全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今年5月初,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看着大家伙儿辛辛苦苦下地干活收获的粮食被好好地存储起来,心里觉得踏实和舒心多了。”近日,看着粮食收购点搭好了防尘罩棚、露天储存的粮食全部被苫布遮盖后,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赵家圈镇的农民李老汉笑呵呵地说。

  今年3月底,桃城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保护粮食安全专项法律监督行动,由该院检察长张占营担任专项行动小组组长。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借助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技术手段,对6个乡镇的粮食收购点完成了摸排调查。

  “经过摸排,我们发现有2个粮食收购点存在粮食无遮挡露天存放、粮食存储地点与粉尘污染源的距离小于100米等情况,极易造成虫鼠害、霉变、畜禽啃食、粉尘污染等问题。”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王世栋说。

  今年4月8日,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由于目前正是粮食收购和销售的重要阶段,早一天整改就能早一天消除风险隐患,因此,我们决定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时限由之前的两个月限定为15天。”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于新琴表示,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该院指派专人负责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环保所等部门积极配合,集中开展了粮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在实地走访、督促落实的同时,动员73个村的相关人员协助排查粮食收购点的粮食安全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限定整改期限。

  今年5月初,桃城区检察院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实地查看了整改效果并进行评估。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法律监督效果,该院与当地农业农村局召开座谈会,共同签订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与涉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检察+农业”涉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格局。随后,针对农资经营、农田灌溉、农业面源污染等情况,该院联合农业农村局、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走访、梳理问题,为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检察支持。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206/t20220607_36894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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