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严把案件质量关 助推案件审理质效
时间:2022-06-08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案件审理工作既是纪委监委处理意见的“出口”,也是展示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窗口”。和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不断发现案件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循环往复中精准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不断促进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从内部抓起,建立日学习、周总结制度,常态化开展学习,把监察法、规则、规定、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等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列入日学习计划,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全面系统学,自觉赓续纪检监察机关的忠诚基因和斗争精神,加强思想改造,拧紧“总开关”,练就真本领。
针对乡镇纪委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较为薄弱的实际情况,和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试行)》,结合日常案件审理中存在的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文书不规范等问题,以案件评查、交叉互查等实战练兵方式,组织各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办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全员练兵对案件审查调查、内部审理中的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授课,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和田县纪委监委坚持“乡案县审”制度,统一审核矫正,在定性量纪上统一平衡,确保了定性准确、量纪适度。2022年以来,审结乡镇纪委(监察办)办理案件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组织处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
该县纪委监委统筹用好纪法“两把尺子”,严格区分党员干部违纪情形、性质类别,通过承办科室、分管领导、案件审理室、纪委常委会四个层面的综合审定,运用“四种形态”处理问题;在定性量纪中,综合案件事实和性质、违纪时间节点及后果影响、被审查调查人认错悔错改错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务求实现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在案件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围绕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五个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并充分同审查调查部门沟通协调,对不符合案件质量要求的问题及时向承办部门提出补证意见,确保案件完整准确。(和田县纪委监委 徐彩娟 何盼盼 | 责任编辑 保玥 )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3-158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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