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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 | 浙东抗日根据地的“廉洁政治”

时间:2022-06-0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该纲领第五条明确提出了“厉行廉洁政治”。(浙江省档案馆供图)

  浙江省档案馆珍藏着一份1944年拟定的《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草案)》,这是抗战时期浙东抗日根据地留存下来的革命文物。该纲领明确提出“厉行廉洁政治”,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烽火连天的艰苦环境中打造廉洁政府的决心。

  “廉洁政治”写入根据地施政纲领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人民群众,在对日斗争中愈战愈勇、愈战愈强。1940年2月,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近期目标,要“将整个华北直至皖南江南打成一片,化为民主的抗日根据地”。我党领导的抗日武装迅速向江南发展。

  1943年12月29日,正值抗日战争从战略相持转向战略反攻阶段,中共中央华中局指示浙东区委:“成立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是迫切需要的。但要以坚持敌后抗战,实行民主,推进敌后抗战文化教育,发展工商农业以及改善人民生活等作为号召。”1944年1月15日,浙东敌后临时代表会议在四明山茭湖村召开,与会代表包括工、农、商、学等在内的当地各界人士和地方士绅。会上成立了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推选连柏生为主席,并颁布了《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草案)》。

  1945年1月,中共浙东区委将《浙东地区施政纲领》递交浙东敌后临时各界代表大会通过。同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新四军浙东纵队随后奉命北撤,开赴苏北,这也意味着浙东抗战的结束。

  从浙东抗战时期的具体实践来看,这个以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名义颁布的施政纲领,对确立党在浙东根据地的领导地位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明确了抗战时期根据地民主建权、发展生产、加强财政经济建设、保障部队供给和促进文化教育事业等方面20项条款。其中第五条明确提出:“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

  《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作为浙东地区第一个真正的民主施政纲领,在进一步巩固浙东抗日武装、壮大敌后抗战力量、促进根据地政治经济和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与《浙东地区施政纲领》一起,也为中共浙东区委带领浙东抗日武装和人民取得战争的最终胜利奠定了基础。

  大力倡导默默奉献的“螺丝钉精神”

  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在创立之初便明确了它的工作任务:团结一切敌后抗日的各阶层人士各党派各团体,坚持敌后抗战,逐步改造与加强原有区乡镇机构,使之成为抗日的廉洁政府。

  为改造原有乡保机构使之成为抗日的廉洁政府,临时行政委员会逐步推行新的基层政权建设,县以下分设若干区署,区以下设若干乡保行政机构,区乡长由人民群众重新选举产生。当时,一方面对原来的乡长、保长人选进行考察甄别,同时群众对一些贪污腐败、附伪作恶的乡保长进行斗争,及时将不合格的乡保长清理出基层政权机构。慈北一名张姓的保长就因为大肆敛财、敲诈勒索引起村民公愤,根据地政府以召开保民大会的方式,通过改选将此人清理出了保长的队伍。

  局部调整乡保行政人员,逐步清除贪污腐败和顽固投敌分子,开展乡选民主实验,创建新型乡镇机构……围绕这些主要任务,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开始着手改造当地群众眼中“萎靡不振、腐败无能、妥协动摇的乡镇公所”,并创办《新浙东报》,建立浙东鲁迅学院、浙东韬奋书店、惠民医院,推行恢复雇农会、改造农业合作社、武装保卫秋收、平抑米价、二五减租、优待抗属等一系列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

  作为我们党在浙东地区民主建权的具体实践,《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从行政上确立了根据地廉洁政治建设的方向,同时通过以上率下,使“廉洁”两个字成为根据地部队和机关人员的日常行为准则。

  当年春耕之际,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主席连柏生带领机关工作人员开荒,并号召各行政机关自己劳动增产,减轻人民负担。夏收季节,上虞县办事处发动机关部队成立帮工队,分组帮助农民插秧耘田,不取分文报酬,不吃一顿酒饭;7月份,新四军某部专门为各部挑夫、伙夫和勤务员们开了个表彰会,大力倡导杂务人员默默奉献的“螺丝钉精神”,并当场选出7名工作负责、爱护公物、严守纪律和随时关注群众利益的模范杂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在厉行廉洁政治的号召下,哪怕是有个别工勤人员产生了浪费粮财或者克扣揩油的不良倾向,大家也会跟他斗争到底。1944年7月,《新浙东报》头版通报了这样一则违纪案例:本月17日,新四军某部开除了一名违反群众纪律的老炊事员“阿甫老头”。这名炊事员在该报上曾两次被作为批评的对象,平时战士们对他的教育也不少,但依旧屡教屡犯。最近又向商贩强赊咸鱼一条,再硬卖给老百姓换酒吃。为严肃群众纪律,将其开除军籍,并公开通报。

  优良作风打下广泛群众基础

  在浙东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创立、发展壮大过程中,浙东区委始终把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党、军队同群众关系,当作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来抓。浙东区委书记谭启龙同志强调:“我们要在浙东敌后站稳脚跟,建立起长期坚持斗争的游击根据地,配合全国抗战,我们只有进一步的依靠群众,深入群众工作,建立巩固的群众基础,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只要能将广大的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建立起坚强的群众基础,任何困难环境都可战胜,任何困难都可克服。”

  就这样,他们在内忧外患的浙东地区走出了一条全新的施政道路,自然也赢得了浙东人民和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拥护和支持。在1944年6月的四明地区第二届行政扩大会上,大会主席华中局驻四明地区特派员罗白桦临时发起拥军捐款活动,与会代表纷纷响应,捐款总数达到1.1万元。在接下来的四次秋收保卫战中,当地村民为了回报浙东部队,纷纷加入慰劳的队伍。入冬之后,为助部队御寒之需,民众凑齐80担柴用红旗锣鼓开路到驻地慰问……

  民主施政的一年实践,行政管辖范围不断扩大,从最初三北、四明地区扩大到浦东、会稽等4个行政区14个县,当时覆盖总人口200多万,同时也让浙东人民更进一步了解了我们党的执政方针和优良作风,为接下来中共浙东区委全面加强根据地党政军领导提供了最广泛的民主基础。

  1945年1月,浙东敌后临时各界代表大会召开,分别选举产生了以谭启龙为议长的浙东敌后临时参议会和以连柏生为主任的浙东行政公署全体成员,并通过了《浙东地区施政纲领》。这个由中共浙东区委提出的新施政纲领,彰显了我们党在浙东敌后所做的事业和执行的政策获得了广大人民的拥护,同时也告诉每一名共产党员,今后“我们必须做些什么,应该与必须怎样做好”。《浙东地区施政纲领》的颁布,更是我们党对浙东人民的政治宣言和政治承诺,在它的“厉行廉洁政治”条款中特别补充规定:“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浙江省余姚市纪委监委 陈科)

  


原文链接:https://www.ccdi.gov.cn/yaowenn/202205/t20220520_193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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