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时间:2022-06-08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嘉善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1、嘉善县传媒中心工作人员何炜醉驾问题。2021年9月17日晚,何炜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未配合查处。后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1月19日,嘉善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何炜拘役一个月零十天,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2年1月17日,何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1月28日,何炜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嘉善县粮油质量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县商务局粮食与物资储备科副科长詹启明酒驾问题。2021年9月8日晚,詹启明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10月11日,詹启明受到罚款18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詹启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3月21日,詹启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嘉善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quanweifabu/baoguangtai/jiaxing/202204/t20220408_58942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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