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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她挪用公款来还之前挪用的公款

时间:2022-03-1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知道还了钱并不代表事情了结了,这两年我总是提心吊胆,所以我选择主动投案自首。现在反而坦然了,人总要为犯过的错误付出代价。”日前,接受讯问时的朱某眼泪止不住地流。

  2019年,时任江苏城工建设有限公司市场业务部副主任的朱某,通过编造投标或者中标材料,虚构58笔项目套取保证金,挪用公款189万余元。其中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共16笔,涉及金额52万余元。

  回忆起第一次挪用公款的情景,朱某觉得像是一场想忘记却忘不掉的噩梦,直言当时的自己“鬼迷心窍”。

  不善社交且独自租住的朱某感到压力和烦恼无处疏解,结交的所谓“朋友”都以吃喝玩乐为主。为了和“朋友”的消费水平保持一致,虚荣心作祟的朱某日常消费水涨船高。

  朱某是网红直播间的常客,很多买了就闲置的物品则作为礼物赠送给“朋友”以维系关系。打开她的网购购物车,奢侈品订单不在少数,仅在某家服装店就一年消费了20万,而她的月薪不过数千元。有同事看着与她实际收入和家境情况不相符的消费,忍不住多次提醒,然而却被她当成了耳边风。

  一边是超过实际工资水平的高消费,另一边则是无力承担的“高利贷”。

  当时朱某急于一次性还清房贷,涉世未深的她在“朋友”蛊惑下,向某公司借款80万元,没想到随之而来的竟然是高额利息和高额“平台手续费”。她发现自己“被高利贷”,却为时已晚。

  负债累累的朱某只得在不同银行的信用卡之间来回周转,拆东墙补西墙,一步步陷入了“以贷还贷”的旋涡,催债公司的密集“轰炸”更是让她喘不过气。

  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中,朱某动起了挪用公款的念头。2019年4月,已经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的她,编造了一份虚假的中标材料,特意将保证金缴款方式设定为现金,通过PS技术伪造领导签名,到财务领取现金支票提现,套取了第一笔公款。

  此后4个月,朱某频繁地“借”钱还贷,甚至挪用公款只是为了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为了避免大量现金缴款引起财务部门怀疑,她还以自己父母企业的名义编造招标、中标项目,公对公转账后,再从父母账户中把保证金套取出来。

  2019年8月,已深陷泥潭无力自拔的朱某向父母和盘托出自己挪用公款的情况。全家四处求人,东拼西凑,才借到了百余万元,一笔一笔为其“退还保证金”,好不容易才填上了窟窿。

  常州市纪委监委在专项监督中发现了朱某的问题线索,指定由江苏常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管辖。2022年1月27日,朱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解除劳动关系,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如果当初不借高利贷,不为了满足虚荣心和那些虚假的朋友攀比消费,如果第一次没有起贪念……现在的我应该过得很安逸。”回想起自己的违纪违法历程,朱某掩面忏悔,此时的她终于认清,虚荣堆砌的生活终究是一场空,违纪违法是一笔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后悔账。(江苏常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包增益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2-03/15/content_87477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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