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塌方式”腐败的利益链条
时间:2020-09-04 作者:佚名 来源:三湘风纪网
“13名高管接连落马”“以酒谋私利益链长期存在”。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茅台集团窝案。(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靠酒吃酒、靠企吃企。茅台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袁仁国“双开”通报显示,其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大搞“家族式腐败”。以袁仁国案为突破口深挖,茅台集团原总经理刘自力、原副总经理高守洪等一批高管以酒谋私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仅2019年就先后有8名集团原高管被逮捕,罪名均涉及“受贿罪”。部分领导干部把职位当作私相授受的“私器”,使得“近亲繁殖”根深蒂固、“圈子文化”盘根错节、选人用人违规问题突出。
茅台集团靠企吃企引发的“塌方式”腐败并非孤例。从近年来查处腐败案件中,类似由一人贪,再到顺藤摸瓜揪出一窝腐的“塌方式”腐败现象不在少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王晓林被查,引发了交通、政法和国土城建等四大系统窝案;原铁道部长刘志军落马,在此后的一年多,15名铁路系统副局级以上官员应声而落;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被免,也引发四川官场至少数十名官员落马……可见,领导干部贪腐,往往带坏一批人、带乱一方风气。
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手上掌握着各种资源,有的甚至集人权、财权、物权于一身,如忽视党性修养,经不起金钱和享乐的诱惑,势必造成个人私欲膨胀,从而引发各“潜规则”“小圈子”等怪象。茅台集团腐败案例的背后,让我们再一次看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教育,强化其纪律规矩意识的刻不容缓,只有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才能让这种塌方式腐败少发生、不发生。笔者认为,杜绝这种塌方式腐败现象,还需从源头抓起,筑牢三道“防线”,破除腐败生存的土壤。
古人云:“宜未雨而绸缪,勿临渴而掘井”。要把腐败消灭在萌芽之中,首先要筑牢思想防线,抓早抓小,防止不正之风的“量变”引起 “质变”。要在党员干部中常态化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弘扬“民贵君轻,民为邦本”的民本意识,树立廉政、勤政的公仆意识,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广大领导干部淡化个人私欲,自觉倡廉守廉,形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其次,要筑牢监督防线。腐败之所以能乘隙而生,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要强化监督,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重点领域这个“敏感地带”,紧盯基层风气这个“重点窗口”, 构建“五位一体”党内监督体系,确保党内监督全覆盖。同时,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形成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整链条,建立事务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切实构筑起“不能腐”的篱笆。再次,就是要筑牢惩戒防线。要严格执纪执法,绝不允许反腐存在“空档”和“特区”,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对于违反法律的,不管什么人,一定要严惩。既要实行法纪、党纪、政纪严惩,又要实行经济制裁,使其财、位、权“三空”。要以壮士断腕、猛药治疴之决心,释放反腐“无禁区”“零容忍”强烈信号,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良好环境。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正风反腐要取得决定性胜利需要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唯有真抓、实抓、经常抓,从基层抓起,从小事抓起,做到顺藤摸瓜,防微杜渐,才能建立起一个不可触摸的高压电网,彻底斩断 “一窝腐”之间的利益链条,杜绝“塌方式”腐败现象的发生。(新田县纪委监委 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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