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不实举报给扶贫干部“添堵”
时间:2020-09-04 作者:佚名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郴州市纪委发布关于澄清4起扶贫领域不实信访举报问题通报。郴州市的1名副科级干部被人举报利用职权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违规插手工程并收受红包礼金、违规领取津补贴,3名村组干部被人举报在扶贫工作中识别不精准、虚报项目、贪污异地搬迁款和工程款等。经调查,数条举报均不属实,郴州市纪委及时地对案件做了通报说明,为被举报人进行了澄清正名,还没有问题的干部一个清白。
当前,社会公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方式有很多,发达的网络时代也为党员干部编织了越来越严密的“监督网”。信访举报是最常见的监督方式,纪检监察机关也专设了机构,受理民众对党员干部的投诉与举报,这是民众的法定权利,不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也因投诉举报被查实曝光了。但是,基层是“熟人”社会,各种同学关系、亲戚关系、利益关系等错综复杂,尤其是在扶贫领域复杂的利益牵扯和现实生活的矛盾冲突中,不可避免地会有人“捕风捉影”,甚至“弄虚作假”,利用举报制度对党员干部进行不实抹黑与诋毁。
诬告如刀,刀刀伤人,并非“清者自清”能够抵挡。采取不实的投诉举报方式错告诬告他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个人名誉,容易让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寒了心”“泄了气”,更是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也背离了信访举报初衷,浪费了行政资源,影响了地方的政治生态。而党员干部遭受不实举报时,选择“大张旗鼓”澄清正名,而不是“偃旗息鼓”大事化小,也往往能够体现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既理直气壮地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又有效地震慑那些有诬告陷害等行为的举报者。
“谁问责谁容错”,必须建立不实信访举报澄清保护干部机制,对那些受到不实举报、甚至恶意中伤和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适当方式为其澄清事实真相, 消除负面影响,让好干部吃下“定心丸”,正确评价、宽容对待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担当履职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对有诬告陷害等行为的举报者,应纳入失信“黑名单”,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匡正社会风气。对反映失实或查无实据的信访举报,应及时了结,并向所在单位书面反馈。
行百里者半九十。当前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扛牢抓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和约束相结合,为担当作为、负责尽职的党员干部“保驾护航”,给消极懈怠、得过且过的“差不多”同志“敲敲警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核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依纪依法精准执纪问责。对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要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扶贫干部澄清正名、撑腰鼓劲,莫让不实举报给扶贫干部“添堵”,让他们消除顾虑、卸掉包袱,心无旁骛投入到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中去。(桃江县纪委监委 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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