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艺术成为权力寻租的“异术”
时间:2020-09-04 作者:佚名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分党组书记、原副主席赵长青受贿一案。2006年至2019年,赵长青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2400余万元。向赵长青行贿的人员,绝大多数曾以“买字”为名向其输送利益。
现实中,有的干部打着艺术的旗帜,假借摄影、古玩玉石、书法、出书等敛财,除了像赵长青这样高价“卖字”,还有的官员“摄影家”收受他人名贵摄影器材,接受他人邀请到各地旅游摄影;有的官员“玉痴”以把玩、鉴赏、收藏为由,收受企业老板“雅赠”的名贵玉石、名家字画,等等,类似案例屡见于报端,并有一个共同特点:名为艺术,实为贪腐。
党员干部不慎重对待自己的“雅好”,极容易让艺术成为权力寻租的“异术”。党员干部的“艺术品”,有的根本不具备艺术价值,之所以能卖出高价,买家并非真正看中他的作品,看中的是其手中的权力,实际上也就是一种权钱交换,买家也就是所谓的“围猎者”。有些“围猎者”的陷阱还延伸到鞍前马后、细致入微安排各种艺术活动、采购各种设备材料,党员干部“名利双收”的同时,也就给了别人可乘之机。
此外,党员干部对艺术的不当追求,还会给文艺生态造成深层次的破坏和影响。一些官员凭借职务影响加入文艺协会,有的还担任领导职务,而一些有能力有才华的文艺家却可能“无人问津”,导致文艺界“官气”太重、“文气”太弱。加之个别领导干部借助艺术作品进行权钱交易、中饱私囊,挫伤文艺爱好者的积极性,这些都会损害文艺的健康繁荣发展。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领导干部可以有自己的艺术追求,但必须慎重把握,厘清公私界线,把握好度,尤其是要注意时刻把纪律和规矩牢记在心,自己不逾越纪律红线,同时也要筑牢“铜墙铁壁”,让别人无孔可入、无机可乘。各级文艺部门要靠制度规范发展,通过严格会员准入和审批程序、推动行业自律、健全完善道德监督机制等举措,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共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桃江县纪委监委 何依 夏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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