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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好监督执纪“第一粒扣子”

时间:2020-09-04 作者:佚名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纪工委在保持纪律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推动“红红脸、出出汗”常态化、具体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9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1人次,占89.9%,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9月1日 新华日报)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四种形态”中,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应的是违纪苗头和倾向性的问题,是监督执纪的基础,也是关键。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如果面对党员干部的小错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最终只能养痈遗患,最后发展演变成第二、第三甚至第四种形态,这是组织所不愿看到的。因此,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的当前,要最终实现严肃惩治的是“极极少数”,就要面向最大多数的党员干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扣牢监督执纪的第一环。

  俗话说,祸患常积于忽微。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尤须抓早抓小,而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怎么才能及时预防呢?一是要以理解为要务,充分认识到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能够防止小错变大错,既是对干部的严管更是对干部的厚爱。二是要以制度为依托,明确“警戒线”和对应措施,使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制度,敬畏制度。三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别不同情形,分别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四是要以整改为落点,适时组织开展第一种形态专项检查和“回头望”,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监督执纪关键在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科学灵活的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问题苗头,采取警示、教育、引导、督促整改等举措,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灵魂得到掘进。唯有如此,才能促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问题根源,自觉补足精神之钙,增强政治免疫力,扣好人生第一颗纽扣,筑牢防腐拒变第一道防线。(江永 何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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