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理论研究

国企党支部将“对号入座”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时间:2022-01-22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党建引领国企高质量发展,本市在全国率先做出一项创新探索。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党委联合印发《北京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工作指引(试行)》,对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方式提出具体细化措施,便于不同类型党支部“对号入座”落实要求。

  《指引》适用于国有独资、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以及赋予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或具有实际支配权的非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

  “紧扣中央精神,同时体现国企特色。”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贯彻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在落实党支部法定地位、明确党支部功能定位的同时,维护董事会、经理层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不断形成党支部、董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公司治理机制。

  针对党支部在功能定位上的不同,《指引》明确了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主要包括集体研究把关和多种方式参与决策两种方式,体现了党支部的特点。具体看,按照党支部委员与董事会、经理层交叉任职情况不同,《指引》提出,交叉任职比例较高的,进行集体研究把关,并按照把关前、把关时、把关后细化了程序;交叉任职比例较低的,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决策,包括对董事会决策提出意见建议,推荐党员职工董事、监事参与决策、监督,推荐党员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

  《指引》还提出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和纠错改正制度,通过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复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此外,《指引》明确,对中外合资企业采取稳妥慎重的原则,要结合外资股东和企业实际执行。(记者 孙杰)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ywyl/202201/t20220121_7673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法制网 fffz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