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开发区:开展推诿扯皮专项治理工作
时间:2021-12-0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群众向我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协调上级部门办理,这个局说归那个局管,那个局认为归这个局管。有执法权的单位都不管,我们能干嘛?没有执法权,只能进行劝导,反复劝导无效,只能眼看着问题长期存在……”近日,在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领导干部大会会场,区纪工委监工委拍摄的明察暗访专题片中播放了一段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吐槽”。
推诿扯皮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今年以来,烟台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推诿扯皮专项治理工作。
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烟台开发区先行开展问题起底工作,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两个层面发出公开倡议,调动各方力量排查相关问题80个。在此基础上,成立3个工作组分领域调研问题成因,对12类问题集中交办,拍摄制作2期明察暗访专题片,在全区公开曝光推诿扯皮典型问题。
“治理推诿扯皮,难就难在制度规定不可能囊括所有分歧事项,有的部门为了不担风险,站在不同角度各执一词。因此我们把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和配合联动,作为专项治理的落脚点,出台办法明纪律、定规矩,围绕难点分歧问题,发挥开发区体制机制优势,推动建立权威高效的明责定责机制。”烟台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负责人说。
坚持标本兼治开展治理,出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诿扯皮问题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将主动沟通协调分歧事项、卡实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建立难点问题定责销号机制、主动在部门间移送业务外群众诉求、杜绝部门内部科室间推诿扯皮等作为硬性要求写入办法,配套明确追责问责情形。
奖惩并举,联合组织部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在分歧事项中主动担当的部门和个人动态考察,用好容错纠错、澄清证明等机制,在年度考核、薪酬绩效、评先树优时予以倾斜,担当者担当。(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dfzf/202111/t20211129_255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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