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柳州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挂证”兼职取酬专项治理 挺纪在前“治未病”
时间:2021-11-12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作为党员干部,不能存在违规兼职取酬‘一人领两份工资’的想法,我愿意退出‘挂证’所得,并接受组织的处理……”柳州市某单位公职人员张某在反思材料中写到。此前,张某因挂证”取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6.5万元。
党员干部挂证”兼职取酬,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聚焦挂证”问题,对监督单位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职称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清理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和专业职称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纠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职称挂证”等违法违规问题,监督保障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17年我们已经开展过‘挂证’兼职取酬清理,但监察体制改革后,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纪检监察监督范围,监督覆盖面扩大,可能存在此前没有监督到的盲区和‘死角’。”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锐介绍,该组监督的单位属于专业人员多、专业技术性强、持证人员多的重点部门,存在违规兼职取酬的廉政风险,再次回头看”清理挂证”问题,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帮助党员干部抓早抓小治未病”的有力举措。
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监督单位及其所辖直属单位开展自查,对公职人员持证情况全面筛查,如实填写自查自纠报告,纪检监察组根据自查情况对存在群众举报、治理措施不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持证人员挂证情况进行一一比对,重点筛查目前仍在挂证”和不如实上报等情况。据统计,这次专项治理共发现问题14个,其中有2个存在2019年3月以来仍挂证”兼职取酬的,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已依纪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要以整治‘挂证’兼职取酬为契机,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入手,认真梳理单位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扎牢制度的笼子,坚决杜绝问题重复发生……”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组综合分析研判问题发生原因,向相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提出压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责任追究的建议,强化源头治理,铲除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的土壤。
纪检监察组压实监督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通过发出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一把手”、召开廉政谈心谈话会等方式,督促监督单位加强证书监管,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意识,严防问题反弹。据了解,柳州市住建局已建立出台人员持证证书报备登记、半年自查抽查、情况汇报等制度,并与纪检监察组联动制定半年检查制度,形成了监督工作合力。(柳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110/gxjjw618ba3cb-1641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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