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谈丨监督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10-2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围绕京雄城际铁路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十四五”铁路高质量发展。图为京雄城际雄安站。翟现亭 摄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强化廉洁风险防控。驻中管企业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推动驻在企业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中央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高质量的政治监督服务保障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守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的职能定位
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刻把握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派驻机构是履行监督职责的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不论是监督的目标、任务,还是监督的原则、内容,都体现着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导向,具有与生俱来的政治属性。驻中管企业纪检监察组要履行派驻监督政治责任,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监督,为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提供坚强保证,服务保障促进国有企业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始终把政治监督的根本落脚点放在“两个维护”上。“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政治保证。派驻机构要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紧盯“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督促推动驻在企业党组在正确履行职能职责中做到“两个维护”。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开展监督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起,开展审查调查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起。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处,及时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等政治隐患;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对涉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跟进监督。
突出派驻监督重点,切实做到精准有效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驻中管企业纪检监察组要坚持把监督放在“三新一高”全局中把握,突出重点内容和对象,有的放矢开展政治监督。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围绕驻在企业党组落实“十四五”规划、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建立完善政治监督重点任务计划、工作台账和实施方案,抓好推进落实。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制定责任分工表,形成工作推进任务书,逐项抓好落实。要以对党忠诚、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忠于职守的政治自觉,对驻在企业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监督,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既自觉接受监督,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对下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的监督。针对国有企业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权力聚集的重点领域,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针对“靠企吃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突出问题,督促驻在企业开展专项治理,系统解决普遍性问题。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监督推动驻在企业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创新派驻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根本指引,将“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贯穿派驻监督全过程,自觉围绕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督、创新监督、精准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要运用“三不”一体理念思路深化监督。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使监督不仅成为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过程,也成为完善制度、警示教育的过程。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每一项工作都体现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纪律是带电的、监督是长牙齿的。坚持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同步谋划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有效手段,推动完善制度、加强教育齐头并进,促进企业深化改革、优化治理有力有效,做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要正确把握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的内在联系。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做到见人、见事、见问题。在日常监督中体现政治站位,既善于从政治上辨析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又坚持实事求是,准确界定问题性质。要总结探索创新派驻监督方式方法。注重深化对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规律性认识,梳理总结探索务实管用的方式方法。注重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有效运用监督关口前移、加强过程跟踪、见苗头就敲、成倾向就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注重监督下沉、落地,积极开展融入式、嵌入式、会诊式监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注重监督的再监督,坚守主责主业,严守职责边界,做到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发挥派驻监督优势,推动形成整体合力
把政治监督融入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之中,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要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驻中管企业纪检监察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坚持和完善与驻在企业党组的协调机制,实施每季度例会通报典型问题和案例、每半年专题会商重点问题、每年召开系统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有效做法,形成畅通的日常沟通、监督提醒、发挥合力的渠道和平台,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通过经常性的谈话沟通、批转监督调研情况报告、典型案例剖析报告、信访举报情况分析、监督建议等,督促推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让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感受到监督不仅是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更是为驻在企业党组正确履职撑腰鼓劲。要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切实发挥好派驻纪检监察组身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合一”汇聚点的优势,加强内部贯通,建立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衔接顺畅、优势互补。加强上下贯通,向上主动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请示报告,深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对下加强对驻在企业所属单位纪委的监督指导,推动政治监督向基层延伸。加强横向贯通,推进与地方纪委监委和关联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等,探索建立联合监督执纪、联合通报问题等工作机制,提升监督的延展性和有效性。要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协作配合,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加强与驻在企业内部巡视、组织人事、法律、财务、审计等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定期交流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移送的工作机制。加强与驻在企业业务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以强监督促强监管,推动用系统的方法解决系统的问题,用专业的监管防控重大风险、治理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姜文鹏,作者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lswh/lilun/202110/t20211028_253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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