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监督利剑惩治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
时间:2021-10-2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强化警示教育,严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请大家从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心中有纪、从严律己。”
近日,商丘市梁园区纪委监委陆续通报了一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把严厉整治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该区重点关注党员干部的“八小时之外”,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向酒驾醉驾行为“亮剑”,持续改进党风政风,引领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节假日是酒驾醉驾高发期,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采取会议通报、下发文件通报、网络曝光等方式集中通报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让违纪违法党员、公职人员“亮丑”“出汗”。到案发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以案促改,用“活教材”警醒“身边人”,让工作日不饮酒、非工作日尽量不饮酒、少饮酒成为生活习惯。
为深入整治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该区纪委监委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通过密切协作配合,健全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做好纪法衔接。区纪委监委根据法院判决、行政处罚和影响程度依纪依法对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出处理。
该区纪委监委以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例为反面教材,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通过集中学习、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引导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纪法,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酒驾醉驾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中的顽瘴痼疾,也是广大党员、公职人员不可忽视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惩治酒驾醉驾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该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路英才表示。(付朝霞)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8dcbf306f62749909e82b9a333e08f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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