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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青山:推动同级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时间:2021-10-1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上,针对被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人数较多的实际情况,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案明纪,通过鲜活的案例进行深刻剖析。

  定期说案明纪,是青山区纪委监委开展同级监督试点工作,推动同级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的一项具体制度。

  2020年11月,青山区被确定为包头市唯一一个开展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地区。为了有效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优势,推动同级监督试点工作走深走实,青山区纪委监委专门赴湖北省枣阳市、襄州区、保康县三个同级监督先行先试地区,实地考察学习同级监督经验做法。

  通过实地考察和调研,青山区纪委监委着重把握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制定出台实施办法,明确主体责任提醒、常态谈心谈话、重大决策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重要事项报备、述职述廉评议、定期说案明纪、问题线索上报8种监督方式方法,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

  此前,青山区纪委监委同级监督主要以“一纸函”的方式开展。区纪委监委根据区委班子成员年内分工,量身定制个性化廉政提醒事项,做到一人一函一提醒。比如,对区委书记重点从抓班子带队伍、重点项目建设、扫黑除恶斗争3个方面进行廉政提醒;对组织部长重点从干部人事调整、社区农村党组织活动专项经费、党费拨付使用和党建爱心公益汇线下基地建设等方面进行廉政提醒等。而现在,最初的“一纸函”已经升级成为包含8种监督方式方法在内的同级监督“组合拳”。(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djc/202108/t20210811_248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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