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新区:拖欠三年的工资两天被追回
时间:2021-07-03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感谢纪委帮我们要到了钱!”提到拖欠三年的工资被追回一事,宜春市宜阳新区北湖公园拆迁安置项目的工人钟高才满脸笑容。5月11日,有群众反映北湖公园拆迁安置项目拖欠工人工资长达3年之久,相关部门不作为,宜春市宜阳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高度重视,主动介入,当晚即召集该项目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详细了解欠薪事情经过。
原来,北湖公园拆迁安置项目于2013年开始施工,2017年交付使用。按照合同约定,项目代建单位已将工人工资拨付给建设单位,由于建设单位与项目施工方在其它项目上存在资金纠纷,建设单位将该项目的工人工资作为“谈判筹码”扣下,迟迟不肯发放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该项目的工人也曾多次讨薪交涉,但均无果而返。今年以来,部分工人代表开始到宜阳新区社会事业局反映该事,但负责该事的工作人员申某认为宜阳新区已经支付项目工程款,工资发放是项目代建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责任,对此事既不处理也不报告,导致拖欠工资长达3年之久的问题也未能有效解决。
“任何债务关系决不能成为拖欠工资的理由,必须无条件发放到位。”了解到该情况后,该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人当即责令项目建设单位立即整改,将拖欠的工资尽快发放到位。为推动问题尽快解决,该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人还与相关部门同志一起赶到南昌,就该事与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获得建设单位的充分理解支持。
5月13日上午,一场特殊的“发薪”大会在代建单位宜春市城投总公司举行。在该区纪检监察工委有关同志的现场监督下,拖欠的277万余元工资全部发放完毕。对宜阳新区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不作为等问题,该区纪检监察工委还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提醒,对当事人申某进行了严肃问责。与此同时,还督促各部门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中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群众的‘急难愁盼’在哪里,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该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黄春根表示,“我们将始终立足职能职责,推动监督下沉,严肃查处漠视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xcjy/sdbd/202106/t20210629_98160.htm
最新信息
- 2024-11-27文化中国行——三苏祠...
- 2024-11-27德阳广汉市:巡察破解...
- 2024-11-27找准找实监督切入点
- 2024-11-27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
- 2024-11-27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
- 2024-11-27泸州市叙永县:焕然一...
- 2024-11-27惩治“微腐败”须用铁...
- 2024-11-27凉山州宁南县:“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