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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吴英代表:确保“非成勿饮”落到实处

时间:2024-12-18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12月16日《检察日报》第6版

  

  “我们乌海市出售酒类的商店、超市以及一些线上平台都有了‘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我打听后才知道,这离不开乌海市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分公司党建工作部主管吴英激动地告诉记者。

  

  

  

  

  

  

  2023年底,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性侵案引起了吴英的注意。17岁的小明聚餐饮酒后对未成年的小雪实施了侵害。小明受到了法律严惩,但对小雪造成的伤害却难以治愈。检察官经梳理发现,近3年来发生的多起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均由未成年人饮酒导致。

  杜绝未成年人饮酒,检察机关能做些什么?乌海市检察院未检团队对校园周边烟酒店、小商店调查后发现,大部分商家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相关标识,有的商家甚至不知道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属于违法行为,还有商家表示,有时无法判断购买者是否属于未成年人。

  

  

  

  

  

  

  乌海市检察院随即向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按照整改要求,该局立即行动,针对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专项检查工作,并约谈线上外卖平台工作人员。此次检查,共计排查酒类经营场所3000余户,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3000余份。

  “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不是一纸简单的禁令,而是明确的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以检察履职确保‘非成勿饮’,给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法治晴空。”吴英表示,未检工作是系统工程,更是未来工程,希望检察机关携手各方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12/t20241216_67642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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