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实标准高要求严!巡回检察意见反馈会召开
时间:2024-12-0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最高检第二巡回检察组于今年8月28日至9月20日对呼和浩特第一看守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
近日,第二巡回检察组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会在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第二巡回检察组组长、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郑佳玫、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亚新出席会议并分别作表态发言。
会上,刘福谦就看守所监管安全、羁押活动、监管执法、刑罚执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意见反馈,并就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对于如何扎实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他强调: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是最高检党组作出的一项重大刑事执行检察改革,做好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是重大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希望自治区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最高检党组关于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上来,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向最高检党组交上一份合格答卷。巡回检察组将适时组织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郑佳玫就落实整改好巡回反馈问题表示: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以实际行动诠释政治忠诚;要强化工作统筹,细化整改举措,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要注重举一反三,深化溯源治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以巡回检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把深化巡回检察工作同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理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以更好的检察履职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公安、检察机关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12/t20241203_67471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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