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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与内蒙古大学举行检察公益诉讼理论与实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时间:2024-12-0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12月3日,自治区检察院与内蒙古大学举行检察公益诉讼理论与实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国华,内蒙古大学副校长杜凤莲教授出席签约仪式。

  

  

  

  

  

  

  赵国华对内蒙古大学长期以来给予内蒙古检察机关在理论研究、检察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检校合作是时代之需。在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过程中,既要“重自强”,还需“借外力”,开展检校共建,这是必须要答好的时代课题。检校合作有广阔空间。要在人才培养、课题攻关、专业指导等方面,促进检察实践与理论的深度结合,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破难题、补短板,不断提高办案质效。检校合作需双向奔赴。双方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携手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生态学研究与检察实务的多赢格局,打造出更具辨识度的检校合作标志性成果。

  杜凤莲代表学校全体师生对赵国华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她表示,内蒙古大学作为全区唯一的“双一流”高校,也是全区唯一一所“211”建设大学,建校多年来,为国家、自治区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内蒙古大学不仅是内大人的内大,也是自治区的内大。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地,都有很好的理论基础。此次合作,不仅能推动检察工作公益诉讼理论和实务合作更上新台阶,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开放办学”“办好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要求的重要举措,同时对于推动内蒙古大学“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也期待双方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在助推办好“两件大事”上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

  根据该协议,检校双方将围绕公益诉讼检察理论与实务结合、人才交流培养、资源共享加强合作,并建立日常联络、定期会商互访等工作机制。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12/t20241205_67500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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