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发挥派驻监督作用 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时间:2024-11-17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
平罗县纪委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将民生监督作为“必答题”,督促县检察院党组紧盯“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提前谋划。把督促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放在经济社会大局中思考谋划,按照职责定位,根据最高检及自治区检察院工作要求,督促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细化工作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举全院之力,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将“检护‘三农’”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力求创出品牌,务求取得实效。
强化跟进监督。紧盯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督促县检察院党组抓住事关人民切实利益的热点堵点问题,加强部门联动,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通过办案,帮助农民工追讨薪资29.7万元,向480名农民工按时发放工资685.3万元,督促追回农业保险补贴资金7.9万元,向17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元,协调村委会为辖区2名未成年人成功办理低保补助,深入学校开展全覆盖普法宣传13次,用检察工作“力度”呵护民生“温度”。
强化系统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检察建议作为县检察院党组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延伸,从治罪向治理转变,从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份检察建议上持续发力,制发涉及劳务者、合同纠纷、住房领域、社会治安、“三农”工作、公益诉讼等方面检察建议75件,涉及市场权益保护、食品安全领域反向衔接检察意见3件,向民政局发出社会救助建议函2份,协同民政、人社、住建等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解决困扰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共同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平罗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411/t20241114_944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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