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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1-17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巡视四组对省妇幼保健院党委开展了提级巡视,并于2024年1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和决策部署,先后召开9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中心组专题学习,对标对表,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向全院党支部印发党委书记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压实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张正绵同志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巡视整改办公室,推进巡视整改具体工作。经过深入研究,制定165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深入推进三项整改专项行动,有力推动14个重点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院党委切实履行职责,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机制,倒排时间节点,序时推进整改任务,建立完善41项制度机制,追回损失39万元,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深化党建引领“三院”融合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关于“公立医院党的建设”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医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党对医院的领导。二是制定印发医院《2024年党建目标责任任务安排》,围绕医院中心工作,抓好党建促进发展。三是建立健全以“日常督查-年度述职-达标创星”为主要内容的考评体系,扎实开展发展党员专项督查,组织支部书记开展述职汇报,完成支部年度达标创星评定,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2.关于“党的领导在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省儿童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际,编制省儿童医院章程,经工会联席会审议通过。二是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等规章,成立省儿童医院团总支,下设3个团支部。召开省儿童医院工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省儿童医院工会,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并成立妇委会。三是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委工作细则,健全党建工作机制。

3.关于“支部达标创星与绩效挂钩”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达标创星考核评分标准,将支部达标创星与绩效挂钩,科室考评结果在达标创星考核指标中予以赋分。二是下发支部工作清单,明确各支部的年度任务和职责。完成2023年度支部书记述职工作。

4.关于“科室发展未制定目标计划”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点名支部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并认真整改。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开展检查。相关党支部制定学科发展目标计划,亚专科建设推进速度明显加快。二是针对支部年度任务目标落实情况等,开展全院党支部自查与督查,进一步提升基层支部党务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举办2期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

5.关于“院党委存在重专业能力建设轻专业精神培养”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邀请党校教授来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各支部开展“严守纪律,三院协同”专题讨论,与省女子监狱、鼓楼区检察院、鼓楼区法院等单位开展共建,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二是培育职业精神。开展5场党建引领“三提一促”学科发展研讨会,促进各科室动态对标,明确自身建设短板,强化妇儿专业精神培育。三是征集党支部特色品牌和优秀党课,宣传“夏美琼优秀青年”“陈文祯式好医生”“南丁格尔好护士”等优秀典型,发挥身边人先进事迹的引领表率作用

6.关于“职务聘任考核指标未纳入医德考评”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过渡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将医德医风综合纳入考核指标,发挥职称正向激励导向作用。方案经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是将医德考评纳入院内招聘、过渡期考核聘任、职称聘任、人才推荐等工作中,强化医德考评结果运用。

7.关于“未制定引进科研类博士及高级专家聘期量化考核指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引进人才配套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引进人才和高级人才量化考核指标,并纳入聘期考核。细分梳理引进博士及高级职称人才清单,召开科研大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专题会议等,督促鼓励引进人才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课题项目。二是落实好人才培养工作,截至2024年6月,已分批次选送12名优秀专业技术骨干赴国(境)外重点机构研修学习交流。

8.关于“处级、副高及以上人员兼职社会团体职务控制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梳理全院职工社会团体兼职情况,59人中共有19人申请清退35个职务,另有3人共3个职务已过期不再连任。二是修订《学术团体兼职管理办法》,分层分类进行审批,传达《学术团体兼职管理办法》,建立学术团体审批和登记平台,强化社团兼职管理。

9.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中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中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宣传工作制度》,并遵照执行。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审核2023年度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未报告相应内容的予以退回更正。三是开展全院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开展职工非法宗教活动渗透情况排查,落实谈话谈心制度,关注干部职工日常意识形态和思想动态。

10.关于“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医院官网、公众号等发布的内容。二是召开全院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党委会专题研究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中心组专题学习,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1.关于“未落实报告人和报告内容‘双审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关于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的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对已举办的项目开展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新增“一会一报”“双审”电子审签流程。今年以来全院举办的培训讲座类活动,均严格落实“双审”。

(二)深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三院”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2.关于“未出台相关协同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三院协同管理制度》《三院协同管理办法》,明确协同管理工作原则、组织架构、工作方式、管理内容等,凝聚三院工作合力。二是成立三院协同管理委员会,建立三院协同管理会议机制,管理协商三院重大事项。已召开2次三院协同管理会议。

13.关于“省妇幼保健院的儿科系列人员尚未划转”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梳理派驻省儿童医院共建人员中职务职称已晋升人员清单, 2024年4月完成第一批次18人的调动手续。二是制定《省妇幼保健院派驻省儿童医院共建人员编制划转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经两院党委研究通过,组织开展意见征求工作。

14.关于“职务聘任考核方案实施前未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院章程,对需提交职代会审议事项进行重点强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对标同级医院职称聘任有关要求,修订《过渡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方案(2024年修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聘用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经职代会审议通过。

15.关于“新聘任中高级职称人员未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梳理职称聘任工作流程,制定闭环管理的工作流程图,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二是对2018年以来新聘任人员中未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进行摸底,对职代会通过的过渡期内聘任工作方案做好说明,7月底完成新聘任人员的合同补充协议签订工作,并长期坚持完善。

16.关于“医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未建立监督评估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发展规划监督评估管理制度》,提高医院发展规划的协调、控制能力,确保医院总体战略方针与目标的贯彻和落实。二是全面梳理医院“十三五”时期工作完成情况,形成“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结报告,征求意见并修改后,提交班子会议审议通过。

17.关于“医院‘十四五’未开展年度监测及中期评估”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发展规划监督评估管理制度》,结合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妇幼健康机构绩效考核、院长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完善发展规划年度监测指标体系,开展2021-2023年度监测,分析差距、原因,提出改进建议等。二是组织全院各科室对照“十四五”发展规划,总结评估近三年来任务实施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形成“十四五”中期评估报告。

18.关于“未建立医疗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明确社会监督员的职责、权利、监督内容、范围和方式等,完善管理机制。二是聘任13名热心医疗卫生事业、熟悉医院行业的社会人员为我院社会监督员,党委书记为监督员颁发聘书,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19.关于“未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明确评价范围、评价数量、评价方法,规范开展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二是成立建立多学科专家组及点评小组,从不同专业角度开展点评工作,确保点评的专业性与合理性。三是常态化开展大型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发现1例不合理检查行为,对相关医生进行约谈及教育。四是上墙医疗设备检查的适应症、收费项目,保障患者知情权。

20.关于“电子病历五级评审未通过”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电子病历五级工作小组,形成统筹推进、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对照五级要求完善系统功能,收集321条程序问题并完成改造。三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24次电子病历五级评审现场培训。四是进行6次电子病历五级相关的数据质量通报,相关数据质量达评审要求。6月份,国家卫健委发文,我院正式通过电子病历五级评审。

21.关于“电子病历无纸化项目仍在调试”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收集系统使用需求58条,均已在系统中实现相关功能。优化患者签名方式,方便临床操作。二是关闭病历文书打印功能,对动态心电图等7个单机系统进行联机,减少临床纸质文件的拍照录入,提高临床归档效率。三是重新整理知情文件模板,完成77份知情文件模板的修改并投入使用。 四是制定《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病历书写与归档奖惩管理办法》,每月通报临床使用的数据质量并督促改进,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建立问题反馈沟通群,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

22.关于“账期三年以上的自费就诊卡充值余额未及时清理结算或退还”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清理自费就诊卡充值余额专项行动。在医院公众号、医院大厅和收费窗口等发布就诊卡余额清退通知,增设1个专用窗口办理清退业务。二是5月21日开通新增非现金预交金自动退款,6月20日开通线上退款,目前已为4.2万人次提供自动退还预交金服务。三是减少自费就诊卡发放,关闭门诊大厅自助机自助办卡功能,引导患者使用电子医保凭证,目前电子医保凭证结算率达到87.26%。

23.关于“国自然标书资助率较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引进人才配套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制度》,为引进人才配套科研启动经费,要求引进人才每年撰写并提交国自然科研标书。已向国家提交博士后工作站申请材料,待国家组织评审。二是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申报时间表,推进国自然基金申报工作。共提交12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标书,全部通过福建医大的形式审查,56本标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外审。三是引导多维申报,今年申报的标书涉及生命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管理科信部、医学科信部等多学部专业,避免扎堆申报。四是优化整合科研资源,充分发挥科研平台的支撑作用。鼓励申报者充分发挥临床优势,选送的标书中,40余项与基础实验室开展合作,8项与高等院校、研究所开展合作。五是对接院内外高水平研究团队,发挥院士团队、柔性引进团队、特聘专家等专家团队对标书的指导作用。邀请医大专家对标书进行遴选。

24.关于“未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总结归纳近年省级科研奖项获奖申报经验,夯实国家级科研奖项报奖基础,持续推动优秀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级科研奖项,争取早日实现突破。二是制定《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科研奖励办法》,完善科研转化奖励标准,提升科研人员专利转化意识及科研转化水平。2023年底4个专利成功实现转化,首次实现专利转化零突破,直接转化金额75万,远期转化金额近百万。三是建设完成工信部揭榜挂帅项目“妇幼健康全生命周期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真实世界数据应用中心”建设,为科研转化提供良好的平台基础。目前已上线妇儿健康真实世界数据应用平台,发布真实世界数据治理及评价机制,依托平台开展5个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真实世界数据研究,形成研究数据集和真实世界研究评价报告。

25.关于“国家卫健委非人灵长类生育调节技术评价重点实验室“十三五”期间整体运行状况评估未通过”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形成重点实验室“十三五”评估工作报告,制定重点实验室“十四五”建设规划,并制定年度科研工作计划,持续跟进落实。积极动员,组织申报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等,提升科研成果数量与质量。二是完善队列数据和样本库等科技资源库建设,推进民族医药资源及应用基础研究开发基地建设,牵头成立福建省民族医药学会等,完善科研资源平台和基础条件建设。三是组织开展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科研伦理、动物伦理相关培训6场次,提升科研人员科研基础能力。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印发《重点实验室课题组长(PI)考核评估制度》《医学研究中心PI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等,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26.关于“论文存在失信行为、违反学术伦理审核程序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篇论文进行相应调查与处理,予以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暂停1年申报各类科研项目、撤稿等处理。二是向国内外顶尖院校、科研院所学习交流先进科研管理经验,引入文察系统,开展全院人员诚信学堂培训。三是强化分级监督体系,人工审核投稿作者手写签名、单位署名等,引入文察系统即万方数据科研诚信服务平台,对所有投稿文章进行审核,重复比超过30%的不同意投稿。四是组织开展科研诚信与伦理点对点培训、新到院博硕士生科研诚信及伦理专场培训,目前已开展培训13场。引入科研诚信培训系统,科研人员均已参与培训,截至7月底,408人完成所有课程并获得证书。

27.关于“某专科三四级手术占比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发挥新引进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新开展多项新技术,2024年1-6月,该专科手术量同比增长29.49%,三四级手术量同比增长33.33%,三四级手术占比11.88%。二是开设亚专科门诊,联合福建省志愿者公益基金会启动专项医疗救助,提升专科知名度。三是开展多次学科发展座谈会,分析该专科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发展的措施,形成学科发展规划。

28.关于“某专科三四级手术处较低水平”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引进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章一新教授团队,樊华副主任医师常驻指导该专科学科发展规划及技术带教,推动专科能力提升。2024年1-6月该专科手术量同比增长101.19%,三四级手术量同比增长300.00%。二是制定学科发展规划,配套采购设备和人才引进,启动科室装修升级,提升该专科就诊环境。三是开设亚专科门诊,科普亚专科技术和适应范围,有效满足患者需求。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助推“三院”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29.关于“看病就医费用仍偏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病种规范诊治患者,规范医嘱开具,深入开展临床路径并持续监测,今年以来,入径率均在90%以上。二是每月开展党建引领“三提一促”学科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公布各科室次均费用、药占比、基本药物使用率等运营效率指标,控费效果较为明显:1-6月份,我院门诊药品次均费用增幅-7.67%、住院药品次均费用增幅-17.11%、住院次均费用-8.84%、门诊次均费用增幅-17.62%。

30.关于“门诊预约率下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现医院微信公众号、抖音小程序等多渠道预约。优化门诊挂号系统,方便患者根据病情精准预约。二是组织沟通、礼仪、形体、应急、保密等导诊人员培训,提升导诊人员的职业素养,优化患者服务。三是部分科室开设周末门诊,进一步满足上班、上学等人群的就诊需求。

31.关于“住院患者满意度下滑”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患者满意度调查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服务社会监督员问题或建议办理流程。二是开展“改善就医体验提升患者满意度”专项活动,召开投诉座谈调研会,多渠道发现需要整改的流程问题,1-6月份完成流程整改21项。三是强化健康宣教,将服务满意度考核结果纳入科室护理绩效考核。拍摄25条出/入院健康教育,在临床病区、医院抖音平台、视频号等投放,提高患者健康教育知晓率。四是引入人工智能语音回访技术用于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今年1-6月份,AI回访人数覆盖率66.6%,同比增长6个百分点。

32.关于“未按规定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制定《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加强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完善运营管理机制。二是制定2024年运营管理工作计划,每月编写医院内部运营分析、成本分析报告,并在周会上汇报,及时反馈医院运营情况。制定《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妇科肿瘤中心绩效方案》等绩效考核补充方案,鼓励促进专科发展。

33.关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增加”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节能减碳管理制度》,加强用水用电管理,努力创建环保、节能型医院。二是更新替换公共区域自动感应开关,定期维护和清洁医院的照明系统,安装热水系统智能温控器,避免能源浪费。三是加强设施设备规范管理。每月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清洗更换空调过滤器,安装风幕机、使用隔热帘,降低空调负荷。四是印发节能减耗倡议书,在全院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全体员工节约意识。

34.关于“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医院等级下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专题会议详细解读考核结果,2023年4月该次考核结果公布至今,已开展9次专题讨论,对失分指标逐一解读。二是针对显著失分项,分析内在原因,明确责任部门,研读考核要求,细化提分责任至对口科室,推进整改。三是每季度对指标数据进行监测,避免出现考核偏差,开展实时指标自评汇报。

35.关于“相关指标显著低于全国、全省平均值”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我院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赴全省各地参与开展业务指导与技术培训,落实落细辖区管理工作,及时做好登记,避免错报漏报。二是依托省级“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对全省范围内的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2023年,完成大型远程培训32场,参会人数 27665人。

36.关于“‘整合医疗保健服务’指标下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整合医疗服务监管服务,每月监测各临床科室转介率。二是在门诊信息系统内嵌入诊间转诊模块,简化转介服务流程,促进保健与临床之间的顺畅转介。

37.关于“‘云上妇幼’平台介入率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的“云上妇幼”接入意向调研。 二是积极推进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接入,截至7月完成80家基层机构的接入工作,占福建省妇幼保健机构总数92家的87%。三是组建“云上妇幼”平台远程医疗业务推广服务团队,提供平台技术维护、软件升级和支持。四是商请上级部门督办接入事宜,4月24日省卫健委发文,督促辖区内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国家“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对接工作。

(四)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护航“三院”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38.关于“‘云上妇幼’平台介入率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分工责任。二是大力推动落实管党治党。党委会专题研究年度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安排,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2023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反馈情况进行梳理,推进落实整改工作。三是规范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对基层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进行预审及考核评议。

39.关于“班子成员重业务轻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院领导联系指导党支部制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联系支部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提高党员和干部对纪律和规矩的认识。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与相关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开展谈话21人次,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深入开展政策宣讲及调查研究,加强院领导与基层党支部之间的联系。

40.关于“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零立案”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梳理2020年以来收到的信访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收受药品、设备回扣和红包等问题,谈话4人,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谈话11人,对涉及医德医风等问题谈话2人。针对回扣等问题立案3件。二是紧盯医药设备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红包回扣外购药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点人”,重新修订医院《廉洁风险防控职权流程图》。三是开展廉洁从业和医学人文专题培训,开展“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筑牢底线意识防线保障医院高质量发展”调研活动,增强防范利益输送和杜绝“红包”、回扣的宣传教育。

41.关于“2020年以来院纪委仅立案1件”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三转”要求,纪检办不再具体参与设备招标采购、药品采购管理等过程监督。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签订承诺书。邀请省委党校沈瞿和教授来院开展《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二是对九价HPV疫苗接种事件有关问题调查处理,党纪政务立案,党内警告处分2人次,行政警告处分3人次,诫勉2人次。三是认真核查省儿童医院“好处费”的问题线索,对当事人进行问责,给予行政警告处分4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2人,批评教育22人。

42.关于“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全院招投标工作专项治理行动。成立采购工作专项治理小组,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出的6类13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的目标和重点。建立医院采购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7项制度,推进医院采购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和高效化。二是修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基建工程变更审批流程中增加上报上级部门环节。三是邀请招标采购集团相关专家对基建部门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基建部门及其关键岗位人员政策技能学习,规范审批流程管理、制度管理。四是结合其他问题,对1人合并党纪立案。

43.关于“违规研究决定施工图审查机构”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梳理并绘制工程建设类项目决策流程图,修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中,增加检查资料合规、完整及投标人的隶属关系的规定。二是加强风险意识,在基建过程中,对有隶属关系及属于同一个母公司的单位,在审核阶段就予以排除,并对基建部门及管件岗位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三是经核查,结合其他问题,对1人合并党纪立案。

44.关于“虚报基坑开挖土方”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施工方已重新调整预算,出具说明报告,我院将组织专家对土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二是造价咨询机构对争议问题出具说明报告。后续待预算审定后,将加紧开展结算编制、审核工作,在结算阶段,若确存在虚报情况,我院将追回损失。三是经核查,结合其他问题,对1人合并党纪立案;对1人诫勉。

45.关于“项目总体预算未批复,决算未上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中增加相应内容,夯实材料报送准备工作,完善工作流程。二是已责成施工方重新调整预算。三是最新预算符合报送要求,按省财审中心要求上传材料,省财审中心已线上接收。四是经核查,结合其他问题,对1人合并党纪立案。对1人诫勉。

46.关于“采购项目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岗位设置,按《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不相容岗位制度》要求,安排不同人员开展采购、仓管、实施等,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二是严格把关招标文件的编制环节,对金额大或者不常采购的货物,组织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参数,对特定资格和业绩准入条件进行甄别。目前,我院新开展的采购项目,均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招标参数及招标文件进行一般性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挂网公开招标。三是加强教育培训。邀请省财政厅采购办专家针对政府采购流程等相关政策做专题辅导,组织“严守纪律,协同发展”专题讨论,对相关采购经办人员开展廉政谈话等,加强普法教育。四是经核查,结合其他问题,对2人合并党纪立案;对2人予以责令检查;对1人予以提醒谈话。

47.关于“食堂招租项目量身定做倾向性条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把关招标文件的编制环节,组织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参数,开展招标文件一般性审查和特殊性审查,对特定资格和业绩准入条件进行甄别。4月份组织所有采购科室学习政府采购招标管理规定。二是完善调研论证制度,制定《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采购管理办法》,针对涉及面广、影响大、专业性强的产品或服务,更加广泛地开展考察调研。三是对中标公司经营状况及工作人员健康证等开展2次核查,查验健康证56份,相关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且与实际工作人员相符。四是于2月4日约谈中标公司负责人,并进行相应处罚整改。五是经核查,对2人予以诫勉,1人责令检查。

48.关于“未依约收取逾期交货采购项目违约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追讨违约金。向相关公司发出律师催告函,目前已追回违约金33万元。未追回的部分,我院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法院起诉,已提交起诉状、证据等相关材料,待法院正式立案。我院将继续与相关公司协商沟通,追讨违约金。二是规范合同的订立与履约管理。修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采购前加强落实安装的场地条件,提前做好规划。紧盯采购进程,及时预判可能出现的逾期情况,保障合同按期履约。三是经核查,结合其他问题,对1人已合并党纪立案;对3人予以批评教育。

49.关于“采购项目追补采购合同未明确追补金额”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三院采购相关人员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业务培训,邀请省采购办咨询专家作专题授课辅导,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修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追补采购百分比。对2023年至2024年4月新增的采购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追补采购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形。三是经核查,结合其他问题,对1人合并党纪立案;对1人予以责令检查。

50.关于“进口设备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公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绘制进口医疗设备专家论证公示流程图。对新申请采购的进口医疗设备,将严格执行规定,在医院官网对申请采购进口设备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二是要求代理公司将无法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专家论证意见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今年2月省政府采购网站升级后已支持公示功能,相关采购项目均按要求进行公示。三是印发《进口产品采购专家论证管理暂行规定》,对专家论证的管理做出具体要求,对随机抽取论证专家组等作出具体规定。

51.关于“群众对医疗纠纷、医疗服务反映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行动。建立自查督查、报告预警、风险岗位管控等8个工作机制,全员签署《依法执业承诺书》,做出依法执业承诺,要求临床人员填写《规范从业自我评估表》,对11方面53条失范行为进行自查反省,规范职业行为。二是落实医德医风主体责任,针对外出会诊手术、转介患者、科室耗材使用相关问题,诫勉谈话1人。三是完善一站式投诉接待制度,完善院内协商、医调委调解和司法诉讼多种渠道调解纠纷。召开季度医疗纠纷评审会,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提高患者满意度。四是定期开展专项培训,医德医风入脑入心。上半年累计开展6场依法执业和医德医风培训,累计培训2500多人次。

52.关于“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加强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完善医保管理体系,建立“院级-主管部门-科室-医保联络员”四级医保管理网络体系,构建多部门、全方位、全链条的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医院医保管理内部控制、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医疗费用审查等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五化”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整改工作与规范日常管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多举措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推进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采购与建设,加快医保监管、自查、稽核反馈信息化建设。二是针对巡查联动查出的5类21个问题,已召开10余次医保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大力推进整改,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完毕。针对问题定期开展检索His系统数据,巩固整改成效。三是制定《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关于开展集中整治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工作实施细则(2023—2025年)》,开展四轮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四是印发《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章程》,明确各部门在耗材进销存管理中的职能,联动管理。推进耗材管理信息化,4月底两院区全面上线三级库管理系统,与His系统互联,关联库存情况,避免溢库。建立健全二三级库耗材台账,开展每月出入库盘点、定期联合盘点,确保进销存情况相符。做好价格管理,形成院内收费唯一码,及时更新单价。五是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专题学习培训6场,提高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六是梳理2020年—2023年医保违规问题,组织临床医技科室对照清单开展自查自纠。迎接医保基金联合飞行检查,对查出问题立查立改,建立台账,分阶段落实整改情况。加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整治,修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惩处暂行规定,对存在的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相关科室、责任人予以扣除年度考核得分、年度绩效等处罚。

三、关于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处理情况

院纪委依规依纪组织核实省委巡视四组移交的信访件及问题线索,截至2024年7月31日已全部办结,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3人、岗位调整1人。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院党委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处理5人。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更大力度增强整改政治担当。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巡视整改的重中之重,进一步突出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全院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具体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慎终如始地抓好整改落实下一步工作。

(二)压紧压实责任,以更实举措推动整改落实到位。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保持推进整改的良好势头,坚决推进整改责任落实落地。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问题不解决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销账。集中整改期后,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报告后续整改情况。

(三)注重常态长效,以更强韧劲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性、机制性问题,把制度建设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始终,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就堵塞一个漏洞,立下一个规矩就形成一项制度,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四)强化成果运用,以更高标准拓展巡视整改成效。坚决打破“为整改而整改”的惯性思维,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医院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深化举一反三、延伸拓展,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构建全生命周期妇幼卫生健康服务,奋力谱写妇幼卫生健康事业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53536;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党委办;电子邮箱:fjsfydb@163.com

中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11-15/1718791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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