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通报问责传压力 夯实责任抓整改
时间:2024-11-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对组织领导整改不力,落实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要及时提请市委约谈被巡察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这是商丘市委在全市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上向各级党委(党组)发出的从严从实抓实整改的严肃要求。市委书记李湘豫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摆向阳主持会议,7名市委常委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全市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和县直、乡镇(街道)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共1100余人参加会议,进一步传导了巡察整改责任压力。
近年来,商丘市委扛稳扛牢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传导下去,不断以严格的追责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夯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面对面约谈,传导责任压力。为压实党组织“一把手”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作用,有针对性地对有关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约谈提醒,传达压力。如针对市委第七轮巡察发现的宁陵县政法系统问题突出,县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市委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对宁陵县委书记和县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5家党组织“一把手”进行了约谈提醒。针对巡察发现睢阳区委政法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责成区委对政法委书记进行了约谈。针对市交通运输局、永城崇法寺街道等9家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落实整改不力的问题,市委和永城等有关县(市、区)委分别对上述9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
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敷衍应付的党组织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如针对市委巡察发现的梁园区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虚落空问题,责成梁园区纪委监委以事立案,该局党组主要同志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工作岗位。针对巡察发现的柘城县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敷衍应付的问题,责成柘城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启动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公开通报曝光,释放从严信号。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把教训变教材,让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商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两批次对商丘广播电视台、虞城县司法局等16家党组织进行了全市通报批评,责成夏邑等9个县(市、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16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通报。针对夏邑县委政法委机关、梁园区委政法委机关、虞城县司法局等3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整改不力问题,责成县(区)党委作为典型全县(区)通报。
整顿式抓整改,从严推动整改。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商丘巡察情况,在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疑难杂症较多的单位探索开展了整顿式整改。如市委第六轮巡察提出对民权县公安局、永城市法院以整顿的方式抓整改;市委第七轮巡察又提出对睢阳区委政法委机关、宁陵县检察院等5家单位开展整顿式整改。要求上述7家单位对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标准要求和措施,深刻反思、自我检视、整顿思想、整肃队伍,以更细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更严的监督,彻底整治顽瘴痼疾。目前,通过整顿式整改,巡察反馈永城市法院的4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5个;制定整改措施160条,已完成159条。修订完善制度机制11项,批评教育4人,谈话提醒1人,诫勉谈话2人,组织处理5人,党政纪处分16人。
深化成果运用,开展专项治理。运用好巡察成果,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如针对市委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发现的社区矫正、检察系统存疑案件评查、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安家园保险等8个方面存在的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8项巡察建议,要求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牵头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定期汇报进展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项治理情况纳入集中督查重点内容。
“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有关巡视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督促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担起整改责任。对落实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最坚决态度、最严格要求、最有力举措、最严格监督,倒逼整改工作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商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d1563393618a49fe9225c6b4d3ac972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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