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高质效履职 守护一方水土
时间:2024-11-05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拆了土坝,现在重新建桥真是太好了。如今河道通畅,我再也不用担心大雨天鱼塘会被淹了。”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进行“回头看”,一位养殖户对检察官高兴地说。
去年下半年,姜堰区检察院对区河长办移送的涉水违法建筑线索进行实地调查。检察官经走访查明,案涉拦河坝位于里下河区域某河段,坝体结构早年已部分存在,留有3.5米宽缺口用于河道过水。前几年,一农场主承包河道东侧30余亩低洼地,为方便农业机械通行作业,便将原有小土坝缺口填塞,并对坝体整体加宽至3.5米。经检察官调查,该改扩建土坝系违法构筑物,且对河势稳定、河堤安全、河道周边农业生产等方面带来一定安全隐患。
为此,姜堰区检察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属地政府实施整改。为准确评估整改方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姜堰区检察院邀请水利专家同赴现场进行勘测。专家出具的调查报告显示,安装涵管后河道过水能力明显减弱,遇强降雨时,坝体北侧排水影响较大,约90亩水产养殖范围和30余亩农田极易被淹。
为督促属地政府依法全面履职,2023年12月,姜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为了保障农户合法权益,消除洪涝安全隐患,检察官多次走访水利、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组织会商,最终明确在拆除违法构筑物的基础上建设桥梁,一揽子解决防洪和农业生产通行问题。目前,案涉拦河坝已全部拆除,新建桥梁一座。经审查,该案诉讼请求已全部达成到位。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11/t20241104_16745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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