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以检察公益之力 助企业纾困解忧
时间:2024-11-03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10月28日,海南州检察院收到一面来自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羊曲水电站赠送的特殊锦旗,对海南州检察院推动解决长期困扰企业的违规用地未能办理审批手续等问题表示感谢。海南州检察院和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羊曲水电站召开交流座谈会,黄河公司负责人表示,对检察机关依法护企、为企业着想、为企业排忧解难表示真诚感谢,希望检察机关在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为企业助力、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海南州检察院杨淑萍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的本职工作、应尽之责。州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好“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检察履职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2022年9月,海南州检察院在对国土使用情况公益诉讼线索摸排时发现,2014年12月,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擅自违法修建光伏电站,相关行政机关对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修建光伏电站使用土地违规情形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虽积极按照行政机关“农光互补”项目要求多次进行了整改,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一直未能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成为企业的“心头病”、“老大难”。海南州检察机关针对该问题及时进行立案审查,通过现场勘验、制作询问笔录、向行政机关调取证据材料,依法对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擅自违法修建光伏电站进行了调查。一是深入调查精准监督。针对企业的上述问题,海南州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协同之诉”“监督之诉”价值优势,向相关行政机关和黄河公司了解情况,并组织行政机关和黄河公司负责人进行磋商,行政机关表示要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州检察院多次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会商会议、调查取证等方式跟进监督,查明黄河公司对光伏电站按照行政机关相关要求完成项目改造及农作物试种工作,但该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一直未完成办理。二是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结合调查情况和相关规定,州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积极作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切实解决黄河公司修建光伏电站使用土地违规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加大辖区内土地监管力度,做好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利用工作。三是持续沟通跟进整改。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海南州检察院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推进、持续跟进处理情况。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组织专人跟进办理审批手续,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该项目具体情况,经现场勘查后,同意该光伏电站项目箱变从光伏用地区内迁出的方案,督促黄河公司按照要求积极整改,现已整改完毕,项目通过审核。本案中,经检察机关介入,长期困扰企业的违规用地未能办理审批手续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涉案企业修建光伏电站使用土地违规问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多次组织召开磋商协调会统一行政监管部门、涉案企业思想,形成三方合力共同依法保护耕地,以检察履职最大限度地避免涉案企业财产损失,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一面锦旗,是企业发自内心的真诚感谢、更是对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对检察履职担当的更高期待。下一步,海南州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始终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用心用情做好“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运用法治力量,以新的理念、新的举措、新的实效持续擦亮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品牌”。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6133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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