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云南一案入选
时间:2024-10-3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10月22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1件
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
总结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
彰显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益心为公”志愿者
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履职成效
其中
云南检察机关一案入选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规范企业探矿行政公益诉讼案
(志愿者党派:民建)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高原生态保护 长江生态保护民主监督 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
公益损害事实
云南省某矿业有限公司的“云南省东川区雪岭铅锌金属矿勘探项目”在金沙江以南的雪岭妖精塘高山草甸生态区域作业,搭建的构筑物破坏自然植被,造成草原退化;作业区内废机油回收桶置于露天场所,且废机油溢流至地面;药物溶解的泥浆池未做防渗漏措施,上述情形不仅危害高山草甸生态环境,还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志愿者辅助检察履职
2022年,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东川区院)在对区人大代表提出的高山草甸保护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中发现该案线索,并于2022年10月9日立案调查,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民建会员)参与调查取证,通过开展实地走访、现场勘查等方式查明上述公益损害事实。
2022年10月11日,东川区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分别向汤丹镇政府以及区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恢复被占用的草地和受损植被、规范废机油和“三废”处置,切实保护高山草甸生态环境。
检察建议发出后,各单位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在各单位的协同联动下,某矿业有限公司完成4个钻井现场的拆除、覆土及作业区道路、场地的绿化工作,修复被破坏的植被1379平方米,场区4个生产用水水池已填平,药物溶解泥浆池已采用水泥护壁及铺设防渗膜等双重措施,并在施工场所内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作业产生的废机油已进行规范回收处置。同时,督促矿业权人完成了《矿业权范围内排查整改实施方案》《探矿权内被损坏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退出勘查活动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备案工作。2024年1月,东川区院邀请志愿者一同进行实地查看,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典型意义
高山草甸能够有效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山地生态功能。检察机关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意见建议,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办案,依托专业人才发挥专业优势,督促行政机关解决生态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隐患,推动构建“人大监督+志愿者辅助+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履职新模式,助力长江生态保护民主监督和美丽中国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fb/dxal/202410/t20241023_66961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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