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反腐时评

检护民生|昔日雇工生贪念 检察助力获新生

时间:2024-10-3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日防夜防 “家贼”难防

  领着工资还偷老板东西

  ……

  近日

  华宁县检察院

  分别对两起盗窃案件召开听证会

  结果如何?

  ↓↓↓

  

  案情回顾

  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吴某某均系华宁县外出务工人员。

  

  2023年10月,何某某利用熟悉环境的便利,盗窃雇主张某某家三轮摩托车、钢板、螺杆、大米等物品,价值共计4821元。

  

  2024年7月,吴某某心生贪念,趁雇主唐某某家中无人之机,将其停放于车棚内的一辆三轮摩托车骑走,以3800元的价格出售给修理店。经认定,唐某某被盗摩托车价值5100元。

  

  因盗窃数额较大,何某某、吴某某均被华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明,何某某、吴某某无违法犯罪前科,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具有自首、真诚悔过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两起案件的被害人均出具了谅解书,华宁县检察院依法拟对二人作不起诉决定。

  

  

  为提高检察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争议化解,华宁县检察院分别对两起盗窃案依法召开听证会,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两起案件办理中,检察官坚持法理情并重,面对面耐心细致释法说理,赢得了双方的认可,当事人解开心结、冰释前嫌,现何某某仍在雇主张某某家继续打工。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yx/202410/t20241025_669949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法制网 fffz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