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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广宗:监督清除湖内野草还湖水清澈

时间:2024-10-30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菹草野蛮生长危害大

  河北广宗:监督清除湖内野草还湖水清澈

  “这些野草被清理后水质一下变好了,湖水清澈,景色宜人。”近日,河北省广宗县检察院检察官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迎宾湖整治现场“回头看”时,常来附近的张阿姨点赞道。

  今年7月,广宗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线索,称县城迎宾湖爆发性生长一种野草,严重影响湖水质量。

  收到线索后,该院检察官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来到迎宾湖进行调查,确认爆长的野草是菹草。菹草一般生长在湖沼、池塘、河沟和稻田内,因生长茂密严重影响水体的透光度,抢占水生生物的生长空间,且释放大量的氮、磷等营养物质,加剧水体富营养化程度,严重影响水质。

  该院立即立案,详细了解菹草的生长特点、爆发性生长原因、对区域水生态的危害和治理方法等。经查阅资料,咨询专家,该院有针对性地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组织人员对迎宾湖的菹草适时捞割处理,减少二次污染;清除湖区淤泥,注入优质水体,改变土壤及水体的酸碱度,抑制菹草生长;向湖区投放不同密度的草食性鱼类,以鱼治草,对水中菹草进行啃食。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迎宾湖整体划分为10块作业区,清理处置菹草和投放草鱼。经过整治,湖面已无菹草飘荡,水质达标。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迎宾湖菹草定期开展清理工作,确保湖内无菹草生长。

  广宗县检察院以办理此案为契机,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在迎宾湖附近建立了一个集生态修复、警示教育和文化展示为一体的“河长+检察长”综合性司法保护教育基地。该基地的建立旨在充分发挥检察院与河流生态环境行政部门在环境治理中的高效协同作用,持续深化生态修复、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协作交流,推动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生态修复”的协同共治格局。

  (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王霞)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0/t20241024_6697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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