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赤水市: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全面深化改革
时间:2024-10-3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组织部门要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在干部能力提升上下实功、选拔任用上出实招、担当作为上求实效,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打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在能力提升上下实功,以“更精培育”锻造“更优能力”
用活“红色资源”打造“铸魂课堂”。不断丰富和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深挖县域优质红色资源,用好中共赤合特支旧址、丙安红一军团陈列馆等红色基地,探索研发“参观学习+红色研学+情景体验”的红色初心教育课程,提高教学培训课程的全面性和系统性,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根基、强化党性修养。用准“对口资源”打造“增智课堂”。持续完善干部能力提升机制,用好“东西部协作”和“区域人才发展协同体”等对口资源,有计划有组织地把干部放到改革发展主战场、重大斗争最前沿、服务群众第一线去磨炼,定期选派优秀干部到上级机关、发达地区和大型国企挂职锻炼、跟岗学习,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推动机关单位与乡镇(街道)优秀干部双向轮岗锻炼,让干部在实践中开拓眼界、增长才干。
用好“本土资源”打造“蓄能课堂”。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聚焦“竹、药、酒、游”等特色本土产业,分层分类开设精品研学线路和特色课程,有针对性开展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等专题培训,推动干部教育培训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精准对接,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
在选拔任用上出实招,以“更细管理”铸就“更强队伍”
树牢能上能下“风向标”。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常态化开展干部调研,优化评价体系,科学综合研判,全面掌握干部履职表现。严格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文件精神,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慎用受处理处分干部,推动形成“能上能下能容”的鲜明导向。用好真评实考“指挥棒”。强化运用各类运转调研结果的“第一手资料”,分级分类建好用好干部信息库,动态调整领导班子整体结构,推动实现班子配合“1+1>2”的效果。把“凡提四必”作为干部选任的“体检关口”,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表现,严防“带病提拔”。探索实施股级干部任职“凡任必测”制度,推动干部在以考促学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强化选人用人“适配度”。根据地方发展、岗位需要和领导班子职责任务,结合年龄特点、能力特长、岗位经历精准配备干部,真正用好人、用对人、用准人,实现班子配备更优、整体功能更强、队伍活力更足。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合理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不断优化干部结构。
在担当作为上求实效,以“更硬举措”砥砺“更实作风”
在“严管厚爱”中营造担当实干氛围。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协调机制,强化选人用人监督,通过畅通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延伸听取被考察人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意见等方式拓展监督触角,对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的干部“一票否决”。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干部廉政风险防控,邀请新提拔干部家属参与任前谈话,请家属当好“贤内助”,吹好“枕边风”。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依纪依法实施容错免责,以“组织为干部担当”激励“干部为事业担当”。在“履职尽责”中锻造善作善成本领。持续加大干部在基层一线的培养锻炼力度,用好“基层群众出题、单位部门领题、党员干部答题、组织定期结题”的党建引领“四题治理”模式,推动干部下基层办实事,不断提升基层实践能力。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鼓励干部更多地“走出去”履职、“沉下去”尽责,深化“党员双报到”“兼职委员”等工作机制,推动干部在基层破难题、抓改革、促发展。在“赋能减负”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准确把握“应尽之责”和“应减之负”,重点解决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权责不匹配”等难题,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完善及时奖励制度,结合干部日常了解、现场走访、实绩评价等情况,落实“职务提拔一批、职级晋升一批、表彰奖励一批”的“三个一批”举措,让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
信息来源:遵义市委组织部
一审(撰稿人):赤水市委组织部
二审:肖殿瑾
三审:陈远龙
编辑:彭珺瑞
原文链接:https://www.gzzzb.gov.cn/gbgz/gbzh/20241028/20241028_49923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4检察日报:80余万元...
- 2024-11-24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
- 2024-11-24庭审观摩提质效,评议...
- 2024-11-24学“真招”!这场培训...
- 2024-11-24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
- 2024-11-2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为...
- 2024-11-24检察日报:“邻里检察...
- 2024-11-24【媒眼看陇检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