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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丨郴州市苏仙区:“酬金制”成为小区治乱法宝

时间:2024-10-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近年来,郴州市苏仙区探索推行“党支部+业主委员会+‘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通过党建领管、业主共管、公司参管,形成业主和物业公司“小区治理共同体”。神憩乾珑小区物业服务差、停车费高昂等多年未化解的矛盾纠纷得到顺利化解,小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扭转包干模式,支部成为“领路人”。以往小区既无党支部,也无业主委员会,大小事务物业公司说了算,物业公司与小区居民之间矛盾纠纷重重,物业服务资金收缴率不足40%。为彻底改变小区管理混乱局面,该小区先后成立党支部和业主委员会,并实行小区事务支部先议制度,小区治理拥有了“领路人”和“主心骨”。经反复研究、多方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原有物业管理模式存在企业受利益驱动,服务效率不高、开支不受监管等问题,探索提出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公司,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出的“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工作思路谋定后,小区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三长”先锋模范作用,走居入户开展“敲门行动”,在悉心宣传、广泛动员下,新模式迅速得到居民广泛支持。

  建立规章制度,管理走向“规范化”。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集体研究、共同制定“酬金制”实施规则,明确物业服务资金由原来的物业公司掌管变为业主委员会自治掌管,在应收物业服务资金中按5%比例支付给物业公司作为固定酬金,同时通过考核方式,按照不高于应收物业服务资金10%比例给予浮动酬金奖励,物业公司使用物业服务资金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审批同意,年底物业服务资金结余或者不足部分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业主委员会专门成立选聘物业公司招标小组,明确将“酬金制”物业管理作为招标基本原则,经过公开招标,符合业主期盼的新物业公司成功入驻,并与原有物业公司完成“新老交接”。

  加强财务监管,业主有了“主动权”。为避免“酬金制”有名无实,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定建立资金共管账户,物业服务资金由双方共同掌管,物业公司按照业主要求提供专业化服务,并实行每月“两公开一考核”(即物业公司每月公开服务和财务情况,由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对物业服务考核多次不达标的可直接与物业公司解聘。年初物业公司还要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年底向业主代表报告全年决算,业主有权就相关支出问题提出质询,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彻底改变传统“一家包干”的物业管理模式。

  推动提质改造,小区实现“新变化”。实行“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后,居民参与小区建设“主人翁”意识得到充分激发,物业服务资金收缴率上升至95%。居民对小区事务话语权明显提升,如业主委员会顺利收回小区地下车库管理权,地下车库月租由每月320元降低至每月260元,同时还极大提高了物业服务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业主委员会为全体业主发放分红65万元,2024年分红金额增长至80万元。物业公司也加大了对小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力度,建立重点项目清单,一举解决了因资金问题一直解决不了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如为小区新建党群服务站,打造居民“家门口”的议事厅;新设儿童游乐场、羽毛球场和篮球场,进一步丰富居民休闲生活;安装智慧门禁系统、加装小区路灯、改造小区外围墙、建成电动车充电桩等等,有力改善技防物防水平,形成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共赢局面。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4/09/27/14618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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