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促学提能力 以学促行砺精兵 全区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举办
时间:2024-09-21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9月10日至13日,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全区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技能竞赛,全区47名优秀选手同台竞技。
本次竞赛旨在积极适应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发现培养优秀人才,锻造过硬队伍,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竞赛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实战、实效、实用为导向,经过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综合业务知识笔试、案件汇报与答辩三个环节的激烈比拼,全方位考察参赛选手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办案实践等综合素质。竞赛活动充分展现了全区民事检察人员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担当拼搏的进取精神。
经过紧张激烈的角逐,10位选手荣获“全区民事检察业务标兵”,10位选手荣获“全区民事检察业务能手”,3个单位荣获“优秀组织奖”。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庆杰出席总结表彰会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宝柱宣读竞赛结果通报,检委会专职委员郭培英主持表彰会。
会议要求,一要持续更新民事检察工作理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围绕“三个聚焦”,做实“四个一批”,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法治轨道上履行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守护民生的职责使命。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注重民事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既要有数量的质量,又要有质量的数量。落实“三个善于”实践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法定性标准和必要性标准,在办案中统筹考虑法律适用、实体处理、办案效果、司法政策、社会背景等因素,推动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案件。在检察履职中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本源上来。带着使命办好案,从卷宗中走出来,从办公室中走出来,从检察机关走出来,以亲历性保证案件审查的准确性、实效性。带着责任办好案,树立有效监督理念,注重培育在法治理念、司法活动中有纠偏、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例。带着情怀办好案,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推广“检察和解+”工作机制,强化释法说理、矛盾化解。三要夯实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人才基础。争做“行家里手”,发扬“工匠精神”,多磨练、勤钻研,培养更多民事检察条线的办案专家、领军人才和业务权威。深化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自觉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做好传帮带,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
全区民事检察业务标兵
袁志广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张万金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郝向阳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
王志辉 赤峰市林西县人民检察院
李昕桐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米 娜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沈 宁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闫 蛟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
智佳瑶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
王 健 兴安盟检察分院
全区民事检察业务能手
王 杨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张 蕾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王虹云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王 儒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
何 妍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贺相智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白 顺 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
塔 娜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杨雨洁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王 芳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检察院
优秀组织奖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9/t20240918_66538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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