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以“四真”态度和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0月30日下午,锦州市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领导班子成员、专检委及各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市委学习宣传十九大会议精神,采取专人领读与逐段研讨方式对十九大报告中“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两部分进行了专题学习。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国武指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也是我们每名党员干部的政治必修课,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和新修改的党章,深入理解把握新理念、新思想。要把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与推进检察工作有机结合,将其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目前,锦州市院党组结合上级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了学习方案,要求党组中心每周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各个支部也要利用每周五下午集中组织学习,做到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学有时效。党组成员要深入支部学习、带头研讨、带头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十九大精神常态化制度化。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djgz/201710/t20171031_39302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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