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提起两起行政公益诉讼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镇政府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
安徽检察机关提起两起行政公益诉讼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安徽省临泉县检察院、颍上县检察院分别就庙岔镇政府、谢桥镇政府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周边环境严重污染,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临泉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涎河庙岔段河道紧贴北岸建设有大量的违章建筑,庙岔镇生活住房及个体经营户林立,居民及商铺的生活排污管道直接通向涎河河体,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水内,生活垃圾任意倾倒在河床边,部分垃圾堆已与涎河河水连为一体,河面漂浮大量生活垃圾,涎河河水水质严重污染,为劣V类,涎河周边环境严重恶化。
颍上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谢桥镇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颍上县谢桥镇辖区塌陷区南段224省道东侧,北侧紧邻济河边,系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谢桥镇政府建设使用的生活垃圾焚烧场。该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时未采取垃圾渗滤液防渗、输导、收集、处理和填埋气体疏导、收集、排放等处理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规范。目前该垃圾处理场内垃圾无序自然堆填,未采取分层覆土压实及无害化处理措施,恶臭明显,场内蚊蝇滋生,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因该垃圾处理场未采取垃圾渗滤液防渗等措施,致使北面河道内满是黑色垃圾渗滤液,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同时对东侧紧邻的济河河水造成污染。
临泉县检察院、颍上县检察院分别向庙岔镇政府、谢桥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相关职责。至今,两地镇政府仍未依法采取任何治理措施,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临泉县检察院、颍上县检察院在履行诉前程序后,依据相关规定,分别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1702/t20170210_19372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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