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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花山:贩卖孕产妇信息牟利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宝宝刚刚出生,产妇就不断接到各种推销电话,介绍新生儿摄影套餐、亲子套餐、母婴产品,身体和精神都不堪其扰。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发现这一线索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一体履职、融合履职,及时对这起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有效保护了孕产妇的人身权利和人格权益。

  2023年2月,花山区检察院在办理齐某良、彭某某、邵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时注意到,此案嫌疑人之一的邵某在马鞍山市经营一家摄影店,彭某某系摄影店股东,该摄影店曾经密集与多名孕产妇联系,招徕摄影生意。经调查,检察官发现,齐某良系铜陵市某信息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这家摄影店为邵某代持股的齐某良的线下经营点,通过非法途径获取本市医疗保健机构大量孕产妇个人信息,导致诸多妇女个人敏感信息被泄露,包括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出生日期,孕产信息、医疗信息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至2022年,被告齐某良通过暗网找到一贩卖母婴信息的陌生人,并花费7万元一次性买断了某网站的出生健康平台(ACME)的数据库账号及密码。后齐某良通过此网站非法获取该信息系统中存储的10多个省、市的众多孕产妇生育信息,并通过其持有的两个作案QQ以及3个skype账号与下线进行联系,将获取的孕产妇生育信息以金山文档链接的形式,贩卖给省内外的儿童摄影店。作为马鞍山某摄影店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彭某某、邵某在明知齐某良非法贩卖孕产妇生育信息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帮助齐某良发展下线、介绍客源、收取贩卖信息款、经营摄影店代持股等,从中获取介绍费和佣金。3人共侵害妇女个人信息22万余条,非法获利70余万元。

  去年9月27日,花山区法院就此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齐某良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判处彭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宣告缓刑3年,判处邵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宣告缓刑2年,3名被告人均被并处相应罚金。对检察机关的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分别判令3名被告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一审宣判后,齐某良不服提出上诉。去年12月19日,马鞍山市中级法院就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鉴于二审期间上诉人齐某良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终审判决将其量刑调整为有期徒刑4年,对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则维持原判。

  案件办理期间,花山区检察院结合此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对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涉妇女权益保护领域,比如就业平等、医疗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线索进行梳理摸排,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先后向辖区社会事务部、社区街道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取得较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2403/t20240311_63412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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