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禹会:假冒饲料坑农,重拳打击!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经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小作坊内非法生产、销售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的小麦麸皮、豆粕的案件,近日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等3人被判处相应刑罚。
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李某在未经“金沙河”“五得利”等8类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购买麸皮、豆粕等原材料,租用李某某、姚某等人的货场,雇用工人生产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小麦麸皮、豆粕,后加价销售给他人,销售金额达700余万元,获利40万余元。被告人李某乙、李某丙在明知李某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麸皮、豆粕的情况下,仍然参与李某的犯罪活动,实施联络客户、接收订单、收取货款等行为,李某乙从中获利3万余元,李某丙从中获利5万余元。
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经河北金沙河面业集团等9家公司鉴定,涉案“金沙河”“五得利”等品牌的小麦麸皮、豆粕均系侵犯相关公司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去年10月31日,禹会区检察院以李某等3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禹会区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月14日,禹会区法院经依法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等3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李某乙、李某丙也受到了相应处罚。
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加强同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固定、分析账本、电子数据等关键证据,并紧盯生产、销售环节,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查明生产假冒饲料包装袋的来源,核实下线销售商相关信息,成功追诉了10余名下线销售人员及标识供货商,并通过标识供货商处获得的线索,侦破该地区同类案件4件,实现了全链条打击。
此外,检察机关还切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综合履职,开展“一案四查”“一案四评估”,同步审查是否涉行政违法、刑事追诉、民事追责、公益诉讼线索。经审查,检察机关发现辖区内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饲料的行为较为普遍,且该乱象已存在相当长时间,故向职能部门制发行政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向属地镇政府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上述部门建立完善的饲料产业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饲料行为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行饲料企业诚信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接到检察建议后,上述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行业治理,规范了本地区饲料行业的经营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404/t20240415_64162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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