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反腐内参

当法律监督遇上大数据——检察机关推行数字检察战略工作蹄疾步稳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搭建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模型。

  

  第一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资料图)。

  

  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官筛查打击整治销假销劣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重点线索。

  大数据时代,每一个明天都是崭新的未来。

  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提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深入实施,大数据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愈加重要、日益凸显。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法律监督,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是服务国家治理大局的重要举措,也是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数字检察建设快速发展,从最初以智能辅助办案、提高效率为主的智慧检务阶段,到聚焦线索发现、实现关键突破的智慧检察阶段,如今已升级步入到系统性变革的数字检察阶段。

  3月17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数字中国建设的指示要求,对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提出新的要求,作出新的部署:党中央对数字中国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深化数字检察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检察机关要顺势而为,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这也标志着数字检察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整装出发。

  应时而生:从顶层设计到实践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加强顶层设计、总体布局,为“数字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

  因应时代变化,落实党中央部署,多地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开始了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的初步探索——

  河北等8个省市检察机关建立与公安机关随案同步移送电子卷宗机制;

  北京、山东、贵州等省市检察机关将大数据充分运用到服务决策、服务办案、服务群众各环节;

  最高检和安徽、江苏、浙江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运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自动生成检委会会议记录、讯问询问笔录。

  ……

  大数据、云技术成为办案“神助攻”,也蕴含了数字检察的雏形。

  2007年10月,周某、陈某成立某版权代理公司,从事著作权登记注册代理及其后续维权诉讼。该公司在明知客户无实际著作权、客户的花型系抄袭他人作品或市场上已流通纺织品花型的情况下,编造著作权申请登记所需资料,并将创作期提前一年,向版权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著作权。取得登记证明后,便以著作权人名义,以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向经销类似花型纺织品商户索取赔偿款,并提起诉讼。

  “由于其能出示著作权登记证明,法院通常支持其诉讼请求。该团伙作案长达10余年之久。”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检察官顾淑婷介绍,检察机关通过对柯桥区法院2008年以来的2916份纺织品花型著作权案件的大数据分析,发现数据比例分布异常。以此为突破口,深挖相关人员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线索,引导公安机关侦破了该团伙案件。最终查明,周某等人共计作案340余次,被害经营户达300余家,被诈骗金额总计380余万元。

  “该案属于无举报而挖掘出线索的情景,其中大数据分析在案件线索发现中起到突出作用。”顾淑婷向记者讲述了该案办理过程的特点。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

  2017年6月,最高检正式印发《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明确提出智慧检务建设战略,为检察机关推进大数据战略指明了方向。

  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

  2021年11月,最高检确定湖北省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为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研发创新基地。四地检察机关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路径实践。

  2022年11月,最高检数字检察办公室(以下简称“最高检数字办”)成立,专职负责数据获取和使用、监督模型的培育和推广、类案线索管理和反馈等工作。

  “数字检察办公室的设立是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的关键抓手,对推动全国检察机关整合内设机构力量,实现跨部门融合办案具有重要意义。”最高检数字办副主任翁跃强告诉记者。

  乘势而上:数字检察多面开花

  手持蓝图绘到底,数字检察“多面开花”——

  湖北省检察院政务数据云监督平台能够分析比对全省百万级、千万级的行政执法案件数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研发的虚假诉讼类监督模型,能够探测外地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的破产领域虚假劳资债权监督模型,筛选出了成百上千条风险企业涉劳动纠纷线索,对发现的涉劳动报酬纠纷批量违法案件进行了全面纠正;云南省楚雄州检察院建成了云南省首家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

  大数据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迈向现代化的“船”与“桥”,事关党的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如何跟上、适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趋势,深化检察大数据战略,建好“船”,搭好“桥”,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最高检总结经验、加快顶层设计:2022年6月29日,以浙江省检察院为主会场、以视频形式贯通四级检察院的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加快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更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

  “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数字检察工作作为前瞻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2023年1月8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再次为推动数字检察战略吹响了号角。

  “与以往追求个案的公平正义不同,数字检察的价值是‘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实践路径是‘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即通过从办理的个案来梳理要素、碰撞数据来监督类案,再从类案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促进系统治理。”翁跃强告诉记者,数字检察让类案监督规则上升为治理规则,实现从类案到治理。

  其中,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民营医院非法套取医保基金类案,就生动地诠释了如何走好数字检察路径。

  2017年起,外地人员林某等人通过出资承包部分民营医院内部科室,深入村(社)招揽、引诱中老年病患就诊。在诊疗过程中,大量虚开、多开医疗项目而实际并未进行相应检测、诊疗,再凭借虚开项目的发票及伪造的病例、治疗记录从医保部门非法套取巨额国家医疗保障基金。

  “仅绍兴地区一家医院下属的两个科室,初步查明非法套取医保基金达2000余万元,涉及中老年病患者数千人。”越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范云飞介绍,犯罪分子利用民营医院违规外包科室骗取医保基金并非个案,且存在作案手段、模式类同的现象,有必要利用大数据进行类案监督。

  为此,越城区检察院提炼出此类犯罪行为规律性、同质化的要素,经数据碰撞后发现,绍兴地区各区、县(市)均有民营医院涉及此类问题,全国各地涉及民营医院(科室)达38家,分布于浙江、上海、江苏等全国12个省市,初步估算造成国家医保基金损失数额很大。

  范云飞表示,通过该案办理,越城区检察院打掉了以本地民营医院为依附的医保诈骗犯罪团伙,并引导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类案的集中行动。数据赋能类案监督,通过跨场景协同实现数据共享,在民营医院医保诈骗类案件领域,搭建“民营医院虚开诊疗项目型”监督模型,助推全省检察机关医保全领域类案监督,杭州市西湖区、金华市婺城区等地检察机关相继拓展监督维度,构建“医保定点药店空刷医保卡型”“特种病药物转卖牟利型”等涉医保诈骗类案监督模型。

  应用数字监督模型,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移送特种病报销异常线索47批,职能部门作出行政处罚355人,刑事立案52人,宁波、温州等多地检察机关均办出一批医保诈骗监督案例,真正实现了“一域突破,全域推广”的联动效应。

  聚势而强:数字检察未来可期

  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研发车险欺诈骗保、医保基金诈骗等大数据监督模型800余个,批量发现类案监督线索20万余条,监督成案6.1万件,科技助法律监督更加有力……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工作报告透露的一组数据让人们感受到:当法律监督遇上大数据,产生的化学效应是巨大的。数字检察战略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

  事非经过不知难。数字检察战略的推进也并非一路坦途。例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司法办案机关还存在信息壁垒、检察人员大数据理念认知不足等等,不同程度影响了数字检察战略推进。

  “由于国家层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尚未真正建立,没有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规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还面临制度不健全、机制不顺畅、能力不匹配等问题,影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顺利开展。”翁跃强谈到数字检察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记者注意到,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在审议、讨论“两高”工作报告时,对近年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果格外关注,同时对未来如何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步伐积极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建议,应由相关部门牵头,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工作的推进力度,统筹推进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推进数据共享共治共用。同时,由司法部门牵头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国家一级演员刘莉莉建议,通过打造区域检察数据库,与有关单位建立区域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从源头解决数据孤岛难题;完善数据框架搭建规则,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增加新功能,减少因系统框架等外因产生的系统壁垒,真正实现线上操作智能化、案件办理智能化、内部管理智能化、社会治理智能化,加快数字化赋能检察工作,助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为检察机关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结合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最高检党组提出了深化数字检察战略的具体举措,为各地检察机关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指明方向。

  数字时代,未来可期。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为新的起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检党组部署,数字检察战略的步伐定会铿锵有力。

  (记者戴佳 见习记者赵晓明)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03/t20230322_6090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法制网 fffz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