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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眉县:让群众诉求“一键达”“码上办”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上次我参加了县检察院的‘双进’检察开放日,检察官现场和咱们村进行了联网,另外还链接其他村、社区,现在不需要跑检察院,通过综治视联网络平台就可以对话办案检察官。”陕西省宝鸡市人大代表、眉县营头镇新河村党支部书记宋维文向记者这样说道。

  这是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双进”工作的一个缩影。

  2023年3月,眉县检察院借助综治视联网村村通平台,率先完成线上进驻县矛调中心,同时与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6个部门及8个镇(街)实现线上对接,与6个社区、86个行政村实现互联互通,检察服务实现全覆盖,依托该平台为村组、社区提供法律咨询38件次,配合化解矛盾16件次,开展司法救助案件回访25人次。

  2024年3月,在办理王某某司法救助案过程中,因其离县城较远,办案检察官通过该平台就王某某的家庭情况和现实表现与村“两委”进行了交谈。在得知其母亲患病在床、两个孩子年幼的情况后,为了让王某某能安心照顾母亲、孩子,办案检察官主动到其家中,帮助其写申请、填表格、整理相关资料。最后,为其申请司法救助3万元,同时依托于妇联、民政建立的联合机制,将该线索移送相关行政单位,落实两个孩子的临时救助。

  该院还积极推进拓展服务渠道,建成律师远程阅卷、远程视频接访、12309网上服务等网络平台,开发建设眉县检察便民服务小程序“掌上检察”,设立线索举报、法律咨询等模块,真正实现群众诉求“一键达”“码上办”,打通检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该程序上线运行以来,共受理群众法律咨询12件,线索举报8件。

  2023年底,群众通过便民服务小程序向该院举报部分超市违法使用“生鲜灯”,为了让群众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春节,该院就该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发现有部分商超及个别生鲜零售网点,确实存在违法使用“生鲜灯”问题,该院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并联合县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各生鲜销售点违法使用“生鲜灯”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收缴商超及生鲜销售网点“生鲜灯”15个,作出处罚决定3件。

  该院还在全县6个产业园区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为每个园区选派了2名法律服务专员,在钛产业和该县农业主导产业猕猴桃两个产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助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记者孙立昊洋 通讯员高普亮)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5/t20240519_6544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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