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治道德

最高检发布第二批重大犯罪案件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强化效果导向 彰显公开听证价值

  ——最高检发布第二批重大犯罪案件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重大犯罪案件公开听证典型案例。时隔一年,最高检再次发布重大犯罪案件公开听证典型案例有何深意?这批典型案例有何特点?典型案例将发挥哪些指引作用?对此,记者采访了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

  将公开听证转化为高质效办案的有效路径

  第二批重大犯罪案件公开听证典型案例共8件,分别为:赵某甲故意杀人公开听证案,吕某某危险作业公开听证案,柯某某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邱某某非法持有枪支公开听证案,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管理相关治理问题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案,张某重大责任事故公开听证案,万某某、张某某重大责任事故公开听证案,石某某、董某某重大责任事故公开听证案。

  记者了解到,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做实做优检察听证的要求,2022年11月,重罪检察条线发布首批公开听证典型案例,主要围绕如何启动检察听证、听证前准备、听证员范围、听证会程序、听证员意见等进行详细阐述,重点解决检察听证实践中的难点、疑点,为重罪检察条线开展检察听证提供具体操作指引。

  “去年第一批典型案例下发后,重罪检察条线认真组织学习,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重大犯罪案件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重大犯罪案件中开展公开听证的覆盖范围逐渐扩大、成效逐步凸显。但同时我们在实践中发现,有的地方对开展公开听证的意义作用把握不到位、理解不准确,存在‘为听证而听证’的现象。”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

  为此,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决定收集、发布第二批重大犯罪案件公开听证典型案例,要求重罪检察条线办案人员准确理解最高检党组要求,充分认识在重大犯罪案件,特别是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中开展公开听证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实践探索力度,将公开听证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效路径。

  案例涉及罪名更广,办案效果更好

  记者注意到,与第一批重大犯罪案件公开听证典型案例相比,这一批的典型案例呈现出三个特点。

  “涉及罪名、内容更为广泛。”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该批典型案例主要以不起诉案件为重点,涵盖故意杀人、危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非法持有枪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涉及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内容,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如山东省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邱某某非法持有枪支公开听证案,充分考虑涉案枪支的来源、用途、致伤力大小,结合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广泛听取意见,最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以‘看得见’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实现更好办案效果,也是这批典型案例的一大特色。甘肃省检察院在办理柯某某刑事申诉案中,通过公开听证讲清事理、讲明法理、讲透情理,充分保障申诉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解开申诉人心结,同时对因案致贫的申诉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彰显司法温度。

  “在司法办案中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思维,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是这批典型案例的亮点之一。”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举例称,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办理的万某某、张某某重大责任事故公开听证案,针对涉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不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用好典型案例,深化公开听证效果

  “目前重罪检察条线公开听证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在具体开展中存在准备工作不够全面充分、实际听证效果有待提升等问题,第二批典型案例着重在深化听证效果上提供指引。”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介绍。

  开展公开听证时要做足做好准备,确保听证效果。对于需要公开听证的案件,在听证前,办案检察官不仅要认真梳理案件事实证据,也要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原因,做到有的放矢,实现精准听证。如四川省青神县检察院就办案中发现的精神障碍患者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问题,深入该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开展调研,形成详细调研报告,在公开听证前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两部门充分沟通,两部门均支持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听取意见,促进形成共识。

  积极探索开展“公开听证+N模式”,实现公开听证价值最大化。为避免“为听证而听证”,要注重选取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等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案件进行听证,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定分止争、积极救助、促进治理,最大限度彰显检察听证的功能与价值。

  充分借助“智慧外脑”,提升诉源治理水平。一方面,要按照最高检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加快听证员库建设,吸纳各领域专家学者、具有丰富经验的社会工作者以及部分代表委员充实听证员库,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另一方面,要选择与案件适配度高的听证员参与听证,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特邀相关行业的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到办案中,以便为检察机关和当事人提供更多元、更专业的建议。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最高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重罪检察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这批典型案例,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公开听证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重大犯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崔晓丽)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12/t20231207_63611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法制网 fffz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