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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澄清+回访” 助力干部“有畏”变“有为”

时间:2024-08-2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我在城管局负责县长热线办理工作,平时与群众沟通交流比较多,被举报后我一直很迷茫,心理负担也很重,工作中瞻前顾后,生怕回复群众意见建议时多说多错。真心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能抛下顾虑重新投入工作!”面对前来跟踪回访的郎溪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该县城管局受到不实举报的工作人员叶某如释重负地说道。

  此前,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寄来的信访举报件,反映叶某拒接电话,且存在欺骗群众、藐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后经调查核实发现,该举报反映的问题并不属实。随后,县纪委监委及时对失实举报问题予以澄清,并通报核查情况,适时开展回访。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建立“澄清研判会商”机制,通过委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三室联审”,对承办部门核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综合分析研判调查事实是否清楚、实施澄清正名是否适宜,确保每一起澄清正名既有“温度”也有“准度”。

  “不实举报成本低、危害大,有些不实举报虽已澄清,但党员干部的心结还没有真正解开,所以我们及时开展回访工作必要且重要。”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始终,积极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将“澄清正名+暖心回访”工作机制作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加强对澄清正名对象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生活帮助,助力干部放下心里的“包袱”,轻装上阵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去。

  此外,针对诬告陷害行为,县纪委监委常态化推进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工作,通过出台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曝光诬告陷害典型案例等方式,持续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惩治力度,不断强化对诬告陷害行为的警示震慑,切实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同时,积极做好信访举报宣传工作,引导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反映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有力有序推动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地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常态化开展暖心回访,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助力干部从‘有畏’变‘有为’。”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xfjb/p/120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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