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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次全会部署·年中看进展山东健全制度加强指导提升精准规范问责能力

时间:2024-08-21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4年8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头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头条刊发文章《落实三次全会部署·年中看进展丨山东健全制度加强指导 提升精准规范问责能力》。全文如下: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指引
落实三次全会部署·年中看进展
山东健全制度加强指导 提升精准规范问责能力

  

  图为近日,山东省淄博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对某区县问责案件进行会商研判。张烨南 摄

  “判断是否‘有责’,历史背景、政治生态、客观情势等因素都要综合考虑”“界定问责对象有严格的政策制度依据,看看相关职能部门的‘三定’方案是怎么规定的”……近日,山东省临沂市12个县区纪委监委的审理业务骨干在“审理沙龙”上,围绕一起问责案件展开讨论。据了解,每期“审理沙龙”,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重点选取2起问责案件,组织县区纪检监察干部围绕线索处置、事实证据、责任认定、行为定性等多个环节进行互评互审。

  纪检监察机关能否精准规范做好问责工作,体现的是政治能力,反映的是履职水平,直接关系纪检监察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完善问责制度及程序,健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提级审核、问责案件评查等制度,防止和纠正问责不力、问责泛化、“求快不求准”等问题。问责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执纪执法理念、纪法素养、政策策略运用能力等要求很高。今年以来,山东省纪委监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年”活动,将精准规范问责能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需要着力提升的十项能力之一,在抓好全省面上制度规范的同时,组织专题研讨培训、发布工作提示和典型案例、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引导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执纪执法观、提升纪法能力,精准规范开展基层问责工作,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抓实调研开路、查找问题、规范规程,形成《基层追责问责工作手册》,作为全省规范办理此类案件的业务指南。

  为找准问责工作中的问题、对症下药,山东省纪委监委下沉一线、点面结合,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解剖麻雀式调研。召开基层精准问责工作调研座谈会,听取各地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意见建议,就如何精准规范做好问责工作进行研究探讨。到部分县(市、区)进行样本调研,抽查案件、查看卷宗,了解问责案件和镇街、村居党员干部受处分情况。与基层党员干部、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座谈交流、个别访谈,了解一线实情、听取基层呼声。

  “我们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其原因,从纪检监察机关层面来看,既有认识上的偏差,也有纪法能力素养的欠缺。”山东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利春介绍,省纪委常委会听取了专题汇报,提出省级层面编写一套教材,回应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困惑,对基层问责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规范。

  参与编写的案件审理室干部聂乐巍告诉记者,编写工作启动之初,编写组成员就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做到既熟悉具体规定、明晰工作流程,又研机析理、把握精神要义,最终形成《基层追责问责工作手册》。《手册》共分概念理念、纪法解读、证据指引、问责工作规程、指导性案例5个章节,从理论和实操两个层面,传递理念、教授方法。“问责案件处理规程,从启动到执行,每一个环节具体怎么操作,应该注意的事项和原则,一目了然。我们按照标准和要求来办理,既省时又能保证质量。”东营市河口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涛表示。

  组织专题培训、巡回指导、案件评查,集中培训、面对面辅导业务骨干,抽查市县问责案件进行会诊,由点及面纠偏差、促整改。

  6月中旬,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从事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的业务骨干,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干部约200人,在山东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参加精准规范追责问责专题研讨班。

  接到培训通知的同时,每位学员领到了一个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情况,梳理遇到的问题,条目式反馈给学院。“我们对学员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归纳了40多个典型问题,用表格的形式把问题类型、内容等整理出来,在开班前反馈给研讨班授课老师,便于有针对性地解答。”山东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有关负责人介绍。

  研讨班既有工作理念的解读,也有结合具体案例对案件调查取证、程序规范等工作实务的系统讲解,主动回应实践需求,让学员在交流碰撞中有所收获。此外,还邀请一名县委书记介绍日常工作,让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了解基层、感受基层、理解基层。

  为加强对基层问责工作的指导,山东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成立3个巡回指导组,分别联系指导3个片区,每个片区由若干市组成。巡回指导组定期召开片区会、调研座谈等,直插基层传递新理念新要求。今年上半年,3个巡回指导组分别到淄博、日照、滨州等地,指导各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并对问责案件质量开展专项调研评查。

  “某县农业节水工程招标问责案,未明确主要领导责任还是重要领导责任;某煤矿机电事故问责案,未调取问责对象的岗位职责及分工文件……”评查结束后,召开现场反馈会,逐个案件点评,与案件承办人充分沟通,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每个巡回指导组从联系的市纪委监委抽调业务骨干组成5个评查小组,每个小组由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1名同志和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2名同志组成,随机抽取2起问责案件进行“阅卷评分”。济南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马欣敏表示:“评别人也是照自己。参加评查,是一次很好的相互学习、自我提升机会。”

  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本着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提出申诉的问责案件,全面进行审查,发现问责不精准、不规范的,坚决予以纠正。3月初,山东省纪委监委对2起因问责不精准引发申诉后改变原处分决定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指出责任主体认定不准确、责任内容认定不恰当、问责程序不严肃等问题,发出工作提示,以书面形式下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引导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举一反三、引以为鉴,科学精准有效问责。

  为纠正基层问责案件出现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实行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案件提级审核机制,确保问准关键人、问在关键事、问到关键处。“领导责任界定不够明晰、适用纪律条款不够精准……”近日,淄博市纪委监委围绕某区纪委监委办理的一起问责案件进行集体会商研判,对区里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作了反馈,并指导做好后续工作。淄博市纪委监委建立重点问责案件集体会商研判机制,具体由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参与,共同指导区县精准定性量纪,防止畸轻畸重,做到定性量纪准确。威海市纪委监委制定问责案件内审清单,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对案件程序手续是否合规、证据材料是否完整、文书格式是否标准等方面进行“预审”,避免案件“带病”推进。(刘德凤 冷鹏涛)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szzx/202408/t20240814_116974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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