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治理效能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假羊肉”专项监督服务地方产业发展
时间:2024-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服务保障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结合宁夏羊肉产业特色,高质效推动专项工作落实,切实守好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
主动融入工作大局彰显公益诉讼制度优势
深化政治担当、法治意识、检察自觉,紧扣自治区党委“六特”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宁夏羊肉品牌保护,以“假羊肉”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为切口,专项活动贯穿羊肉生产、经营、检验检测等过程,着眼于地理标志、品牌保护,针对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添加等行为制造“假羊肉”的问题开展监督。充分发挥诉源治理检察监督制度优势,加强与行政机关优势互补、深化协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地理标志产品从原产地到销售地的全过程监督,为区域地理标志保护提供法治保障,护航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积极发挥一体化履职提升专项行动办案质效
全区三级检察机关凝聚合力,以“导向”思维提升专项办案质效。一是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办案重点。自治区院组成办案组对全区“假羊肉”专项工作开展指导,围绕专项监督五项工作成效动态调整办案重点,结合市、县检察院工作经验,确定以“盐池滩羊”地理标志及品牌保护为抓手,推动全区形成“盐池羊肉”为中心的品牌保护大格局。二是以目标为导向,坚持学用结合。为广泛凝聚各方共识,切实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自治区院组织开展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专题培训会议,邀请吴忠市、盐池县农业农村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开展授课,组织基层院交流办案心得,为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办案检察官“手把手”教方法、传经验,增强专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以质效为导向,促进成果转化。在自治区院的统筹指导下,吴忠市、银川市两级检察机关在“盐池滩羊协会”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两地163家“盐池滩羊”授权经营店、129家羊肉销售店铺开展调查,对发现的涉及虚假标注原产地或品牌线索及时办理督促整改,有效推动羊肉行业系统治理。
注重总结监督成效推动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高质效办案为引领,对办案中发现的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及时调查研究,总结“盐池滩羊”品牌保护三类重点,指导市、县检察院精准开展监督,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自上而下开展综合整治。二是以精品案例为目标,按照精准化、规范化要求,规范调查取证、文书质量和跟踪问效,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加大专项工作宣传力度,以看得见的形式提升公益诉讼影响力,守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防线。三是以“大数据”赋能履职,指导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私屠滥宰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辖区线上线下部分商铺存在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超许可范围经营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整改。四是以办案效果延伸为动力,以“盐池滩羊”保护工作经验为有益探索,继续开展“中宁枸杞”等自治区“六特”产业保护,以“小切口”推动“公益诉讼+品牌保护”深度融合,为全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多实践样本。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xw/njdt/202408/t20240808_907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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