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生态检察官】二分院:查岸线、清固废,这场跨省“净土行动”,守护三峡库区安澜
时间:2024-10-29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介入后,区水利局及时搬走了堵塞行洪道的废渣,还修复了损毁的挡墙,让七堰沟经受住了暴雨的考验。”近日,面对长江流域发生的汛情,市检察院二分院(下称二分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万州区五桥街道香炉山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傅山祥再次来到万州区七堰沟,对该处建筑弃土堆场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2023年的一场暴雨,将七堰沟堆码场大量弃渣冲刷至下游形成泥石流,冲毁了下方道路。如不根治,今年再下大雨,还可能威胁下游行洪安全!”2024年3月,傅山祥主动向二分院反映了辖区七堰沟面临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七堰沟系万州城区某水库及周边水系的排洪沟,遭遇大雨时周边洪水通过该沟渠流至长江,确保一方安澜。
获取线索后,该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邓夏迅即来到七堰沟及周边开展实地走访。原来,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某公司负责人郎某在七堰沟附近租赁空地修建弃土堆场,但其超出租赁范围堆放大量建筑弃渣,形成约96万立方米的堆场,堵塞河道并致其改道。截至2024年4月,堆场废渣仍未被移走,威胁着下游安全。
其实,早在2018年,区水利局就向郎某发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督促其在堆场旁重新修建排洪沟。但郎某一直未清除违规堆放的废渣。
“为什么不对郎某进行行政处罚,督促其移走废渣呢?”区水利局工作人员坦言,由于七堰沟为附近水库的附属工程,不是天然河流,未被列入重庆市河道管理名录,因此该局无权对郎某进行行政处罚。
2024年4月,二分院与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签署《关于建立长江三峡库区(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针对固废堆积影响流域安全的问题,决定在组织开展“三峡库区沿岸固废清理”专项行动。而后,该院依法对七堰沟建筑垃圾违规堆放作出立案决定。
“七堰沟虽未被纳入河道管理名录,但水利局仍有一定的监管责任,需确保其得到保护与综合利用。”4月7日,二分院向区水利局发出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其整治侵占七堰沟河道的违法行为,并加大对全区侵占河道行为的排查治理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水利局立即与属地街道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共同协商处理办法。5月16日,区水利局对“废渣”进行转运,并投资一百余万元以混凝土挡墙修复被冲毁的堤防工程,预计于8月底完工。
不仅如此,该局还对全区河道进行摸排,完善建立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外河道名录及农村水系溪河名录,七堰沟被纳入其中,为开展执法活动提供了依据。此外,该局还对全区主要河流流域全面启动修复水毁堤防项目工程,83处水毁堤防正在加速修复中。
一个专项行动,有效护卫了两地24个区县的流域安全。截至7月,除了七堰沟的转变外,两地辖区基层检察院也正积极履职:重庆市开州区检察院通过开展诉前磋商,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1000余吨。宜昌市兴山县检察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清理辖区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15吨、固体废物42吨……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违法侵占三峡库区长江干线及支流岸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重点针对违法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严重污染环境,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及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长江三峡库区流域综合治理。”二分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两地检察院已立案24件,共清理库区沿岸固废近11万吨,下一步该院将带领辖区各院深入开展固废清理专项行动,共同构筑长江上游的绿色生态屏障。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gyss/202408/t20240809_66027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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