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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理论的“种子”在实践中生根发芽 把“高质效”办案变为行动自觉——最高检巡讲团甘肃巡讲侧记

时间:2024-08-03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正值大暑,最高检第一检察厅组织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十佳公诉人等全国刑事检察业务精英,来到甘肃,开始了为期一周的巡讲之旅。甘肃省三级检察院共1300人聆听了五位专家的精彩授课。巡讲团从烈日炎炎的兰州市,到凉爽宜人的临夏州和政县,再到“喘气就是深呼吸”(海拔3500米的)的甘南州碌曲县,跋涉500多公里,带去了最高检对甘肃民族地区的殷切关怀,也让先进地区精英人才走进基层,用自己的亲身感受教会刑事检察干警如何“高质效”办案。

  登高山,方知天之高

  劝学中有云:“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强调了只有通过亲身实践,才能获得真正的认识和理解。

  此次赴甘肃巡讲的五位老师分别是:天津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陈赛,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全国十佳公诉人黄洁梅,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全国十佳公诉人王岭,山东省菏泽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全国优秀公诉人宋林,以及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范海波。

  在甘肃省检察院集中授课的一天半时间里,每一个巡讲老师都分享了自身或当地丰富的办案实践、办案经验。陈赛多次参与办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重大案件,此次授课中,他通过对比剖析参与案件的起诉书初稿和定稿,告诉大家怎样在起诉书制作中做到“精”和“准”。宋林和黄洁梅办理过全国知名大要案,所办案件曾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授课中,他们把抽象的证据学理论和原则的刑事证据规定“颗粒”式融化于每一个案例的每一个环节、细节中,让广大干警深度思考和体味鉴定意见等证据的特性,学会如何把证据审查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案件的每一个环节。范海波和王岭作为资深检察官,参与编写过最高检组编的办案教程,他们同样以自己或本地办理过的案件为样本,对如何落实“三个善于”,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如何在毒品犯罪案件中运用系统思维、制定靶向方案、引导补充侦查进行了深度解剖。

  

  最高检第十六期巡讲组组长、第一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 霍冰华

  “此次巡讲,是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全面落实《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有针对性地提升西部刑事检察履职能力的有力举措;也是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十佳公诉人评比成果的充分运用。通过刑检优秀人才巡讲支教,答疑解惑、互通有无、交流经验,带动西部欠发达地区队伍能力水平更上一层楼。”此次巡讲组组长、最高检第一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霍冰华介绍。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杨波

  “同样是办案,授课老师却不只是办案,而是勤于通过办案学习理论知识,总结办案经验,研究司法规律,因此,他们的课,引起广大干警共鸣,让大家茅塞顿开,深深受到启发。”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波说。

  “通过听老师授课,我看到了甘肃刑事检察工作与中东部地区的差距。此次巡讲使干警们开阔了眼界、拓展了思维,也激发了我们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勇于探索创新的勇气。”甘肃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齐世萍说。

  知之愈明,行之愈笃,

  则知之益明

  最高检对此次西部巡讲支教高度重视,反复征询意见,要求老师们紧紧围绕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认真总结证据审查判断、出庭公诉、诉讼监督、文书撰写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结合刑事检察工作重点,精心准备讲义和课件,聚焦解决基层办案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增强巡讲针对性和实效性。

  巡讲组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座谈答疑、案件指导、现场阅卷、跟庭评议等多种方式,深度解读刑事司法政策运用、检察理念更新、出庭应诉技巧等,推动解决办案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于强力提升甘肃刑事检察业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工作人员与贷款人‘里勾外连’违法发放贷款的,虽然违法发放贷款的银行工作人员明知贷款人不具备贷款资质,但他的明知,不代表银行对此明知,贷款人骗取贷款的对象是银行,因此应当对银行工作人员以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贷款人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宋林介绍。

  黄洁梅介绍,陈年命案中,在尸体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等存在重大瑕疵且无法补正的情况下,不应该简单地否定这些证据的证明力,而应该利用案卷中的病历等证据,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意见,与这些有瑕疵的证据结合,完善证据体系,补强证据效力。

  王岭介绍,偷越国边境罪与电信诈骗罪究竟是从一重处断,还是数罪并罚,要看二者是否是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的关系,如果行为人偷越国边境只是为了到国外找工作,到国外后找工作过程中才参与了电信诈骗,就不能作为牵连犯处理,应当对两罪数罪并罚。

  ……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

  巡讲老师敏锐抓住咨询问题和疑难案件法律适用中的关键节点,运用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依法据理,认真答疑,与干警们互动交流、深入研讨,使干警们进一步明确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方向和措施,对其内涵有了更准确的理解。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的大量涌现,各类新型案件层出不穷,我们在办案中对很多问题都吃不准,巡讲组的答疑,澄清了我们办案中很多模糊认识。”兰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袁瑞感慨地说。

  “近期我们办理的两起重大案件,在法律适用中存在很多疑惑,巡讲组和我们深入讨论,帮助解决了办案中的一些关键问题。”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岩表示。

  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

  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优良的示范是最好的说服。

  巡讲中,各位老师不仅传授知识经验,而且以身示教,指导大家如何在实践中不断学习、研究和思考,锤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本领,传递了榜样的力量,激发年轻干警“追逐光、成为光”,不断勇毅前行。

  “巡讲组老师指出了我们在制作审讯笔录、检察官联席会议记录及审查报告中不规范的地方,虽然是小节,但这种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的确值得我们学习。”临夏州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尹冬冬说。

  在临夏、甘南基层检察院座谈会和庭审评议中,霍冰华指出,检察官办案既要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基本认知,更要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公平正义这四个字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案件当中,体现在每一个活生生的当事人身上。

  “巡讲老师解析的每一起案件,在阅卷指导中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是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办案的‘高质效’要求,激励我们找差距、弥短板,加倍勤奋学习,勤于思考,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践行到办案中的方方面面。”甘南州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刘旭东表示。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50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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