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宏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8-03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原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王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宏利用担任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忻州窑矿党委书记、矿长,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动、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7/t20240731_66210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5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
- 2024-11-24检察日报:80余万元...
- 2024-11-24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
- 2024-11-24庭审观摩提质效,评议...
- 2024-11-24学“真招”!这场培训...
- 2024-11-24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
- 2024-11-2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为...
- 2024-11-24检察日报:“邻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