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心”护“民心” 下访践“真心”——玉树州市两级院检察长开展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工作
时间:2024-07-30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接访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近日,玉树州、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开展联合接访和带案下访工作。玉树州检察院杨瑞海检察长与玉树市检察院索玉丽检察长共同来到玉树市检察院依法受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控告案件当事人家中,通过带案下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的形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带案下访释法理
在案件当事人家中,两级院检察长和控告人相对而坐,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实地了解了案件背后的故事。通过认真倾听被害未成年人母亲的诉求,现场听取案件承办人汇报,深入细致了解了案情。在了解案情后,两位检察长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案件具体情况,向控告人开展通俗易懂的释法说理工作,并结合具体案情和实际困难,从检察履职角度提供解决问题和缓解家庭困难的方法、路径和建议。同时,在现场对案件承办人员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要求,形成责任清单,现场交办,并要求两级院控申部门持续做好跟踪问效工作,控告人及家属当场表示满意和感谢。
下访结束后,杨瑞海强调,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不折不扣贯彻到检察工作中,通过下访接访传导履职担当,传输正义能量。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法理讲清、把情理讲透,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让“法结”和“心结”一同化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
检察听证解民忧
为发挥公开听证在推动本案矛盾化解中的作用,玉树市检察院就此案召开控告案件听证会。听证会上,在充分听取控告人阐述控告事实和理由后,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开展释法说理,对控告人的关注和焦点问题通过讲事实、摆证据进行细致分析。听证员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对控告人进行提问,受邀的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发表意见,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结合对案件证据的审查情况作出决定,控告人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并对检察机关带案下访、检察听证的做法给予高度认可。
检察机关主动采用公开听证方式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不但提高了案件办理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更促进了信访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救助救急难
为缓解该家庭面临的特殊困难,玉树州、市检察机关秉持“救急救难”原则,迅速启动联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市院及时上报、州院快速审查认为,控告人伤情严重急需救治,但其家庭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以最快的速度争取并获得同级政法委拨付的司法救助金3万元,有效缓解了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和燃眉之急。
针对被救助人面临的其他生活困难,州、市两级院联合办案组以纵深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多措并举,主动拓展救助深度,积极协调对接州、市两级层面的相关单位开展多元化救助帮扶,切实解决被救助人家庭的急难愁盼。一是积极协调开展心理疏导、回访慰问等多元化综合帮扶措施,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二是组织两级院干警捐款,通过爱心捐款解燃眉之急。三是联系州、市残联给予一定补助和提供相关残疾人专用设备。四是积极联系州红十字会,深入了解残疾人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以期后续治疗有保障。通过上述措施,真正做到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与社会救助“民生保障”有效衔接,不断提高救助效果,以积极能动的检察履职传递为民解难纾困的检察温度。
下一步,玉树州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继续秉持“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检察办案理念,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大力推进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努力将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在首办环节、化解在老百姓家门口,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纠纷、小案,做细做实诉源治理,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为玉树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599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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