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召开全州检察机关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题会
时间:2024-07-21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全面部署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厘清思路、强化措施,7月17日,海南州检察院召开全州检察机关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题会,认真学习省检察院会议、文件精神、领学典型案例,通报2024年以来海南州检察机关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履职要求和新时代检察一体监督、融合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有效破解检察监督难题的现实路径。全体检察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树牢“监督也是办案”“应当监督而不监督就是失职”的理念,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加快推进法律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从根本上解决“监督虚化”“监督弱化”等刚性不足问题,助力健全完善业务管控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规范行使。
会议强调,两级院党组要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把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动作为、能动履职,推动实现监督事项从被动向主动、从粗放到精细、从形式到实质的良性转变。要及时了解本条线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情况,加大对下指导力度,用心解决各县检察院办案中的堵难点问题;各县检察院要及早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条块协调、整体推动的良性工作格局。要学好典型案例,用好办案指引,建好工作台账,对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进行“扎口”管理,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汇聚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要立足实际,以省检察院确定的8大类法律监督事项范围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立足海南检察实际,针对法律监督实践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合理把控和逐步扩大事项范围,促进“四大检察”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均衡发展;要充分运用《青海省检察机关有关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指引汇编(试行)》,在办案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完善,推动工作有序开展;要在运用好试点单位建立的配套机制、健全完善各配套机制与加强制度衔接贯通上想办法、下功夫,积极探索监督案件统一管理、监督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和考核评价、数字检察赋能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等机制;要加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力度,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并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机制兼顾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过程,使“碎片化监督”更好向“一体化监督”转变。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5983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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