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制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案情追踪

宿松县政协原主席汪百春一审获刑十年二个月

时间:2024-06-2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近日,望江县人民法院对宿松县政协原主席汪百春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汪百春在担任宿松县汇口镇党委书记、孚玉镇镇长、党委书记、宿松县政府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宿松县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业务承揽、资金拨付、案件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妻弟郭某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4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百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妻弟郭某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43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安庆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ajzz/p/11952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反腐法制网 fffz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