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庆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5-04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辽宁省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庆(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朝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庆利用担任南票矿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煤矿划转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4/t20240430_6532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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