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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助推“生态承德 经济强县”建设

时间:2024-03-26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星光汇聚成海,我们守护绿水青山;星光照亮高山,和谐美好幸福家园。”一首“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主题原创歌曲《山海星光》唱响了承德县检察人的使命担当。星光熠熠,他们以“公共利益代表”之名,守护着一方水土,通过高质量办案,助推“生态承德 经济强县”建设。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开展以来,承德县检察院围绕大气、水、土壤及生态资源保护深入走访,广泛发动群众,拓宽线索来源,招募56名志愿者提供案件线索,聘请1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建立多方协作机制,凝聚监督保护合力,努力提供更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2023年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47件,督促回收和清理各类固体废物97.4吨,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1处,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4.02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30.45亩,挽回被损毁和占用的林地、耕地49.36亩,治理修复“白色污染”土地800亩。

  深入摸排

  不放过任何案源线索

  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的建成使用拓展了案源线索,承德县检察院通过该平台发现某镇疑似存在大面积砂石灰料未苫盖造成扬尘污染的问题。经无人机航拍取证核查案件线索后,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由于该镇未能及时恢复受损公益,承德县检察院通过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让受损的公益及时得以恢复,提升了公共利益保护效能。

  “根据专项监督‘四个领域’‘八个一批’要求,我们广泛收集案源线索,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38件,其中大气环境领域11件,水环境领域11件,土壤环境领域10件,生态资源领域6件。”承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

  该院积极开展“小专项”活动和河流流域集中攻坚行动,办理滦河流域生态治理专项监督案件7件,塞罕坝及周边森林草原专项监督案件2件,绿色矿山建设专项监督案件1件。对县域内滦河水系24条支流,北三河水系1条支流及16座水库进行实地踏查,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件。注重公益保护,该院坚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监督模式,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开展了“齐心护好滦河水,增殖放流复生态”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滦河下板城河段投放了价值7300余元的鱼苗,助力恢复滦河水域生态环境。

  沟通协调

  凝聚生态保护合力

  实践中,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存在管理办法不统一、使用系统不透明、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此,承德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四部门于2023年6月共同研究制定《承德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探索出一套适合该县实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机制,实现管理类别标准化、管理程序规范化、监管机制常态化。2022年,该院办理了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经审查,检察机关认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使土地资源遭到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涉案公司承担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8万元,根据该管理办法,涉案公司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缴纳县财政用于修复受损耕地。

  此外,承德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与隆化县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发布了《跨区域滦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办法(试行)》,进一步凝聚起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生态保护合力。

  2023年11月9日,承德县检察院举办了“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行政机关代表等2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唱响“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承德主旋律,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拓展案源渠道,承德县检察院加强宣传引导,举办主题检察开放日和新闻发布会。他们在矿山、河流、水库、林场、乡镇政府驻地等点位张贴专项监督海报、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在县城广场、乡村集市、车站、机场、银行网点等人员密集地点发放宣传手册6000余份,向全县587名网格员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该院还通过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和县城各大广场、重要交通路口LED电子屏循环播放专项监督宣传视频。

  溯源治理

  解决公益损害难题

  2023年,承德县检察院组织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5次,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办理,监督办案活动,助推案件质效提升,汲取外部智慧和力量,促进溯源治理。

  承德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大要案和高质效案件的办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通过小案推动行业治理。该院积极开展溯源治理,针对普遍性和多发性案件,注重总结经验、分析成因,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堵塞制度漏洞。该院办理的督促履行农用地膜回收监管职责案,经磋商后地膜污染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同时县农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乡镇制发监管通知和进行宣传引导,形成了治理常态化机制。

  为提升案件办理公开度透明度,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助推案件质效提升。历时八个月办理的督促某镇政府监管大量石材占用老牛河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共督促清理石材9300块30700立方米,恢复河道1.02公里。“该案为类似问题提供了解决路径,推动以我管促都管、监督与协同并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理想效果。”承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说。

  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者,承德县检察人一如既往能动履职,持续为“生态承德 经济强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03/t20240319_63559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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