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一对一交办督办 做深做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时间:2024-03-2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近日,普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梳理市领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县(区)的2023年度检查考核情况,归口将考核发现的287个问题,一对一通报18名市级领导。
“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具体举措。”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人介绍。
将考核情况通报分管市级领导,推动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联系县(区)、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这也是该市深化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的具体抓手之一。
“请你室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问效,督促联系县(区)、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2024年度检查考核。”
“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分工,责任到人。认真分析问题背后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方面的漏洞和不足,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将考核发现问题反馈被考核县(区)、部门,通报分管市领导的同时,该市一并将考核发现问题抄送对口联系的市纪委监委4个监督检查室和22个派驻纪检组,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由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针对被考核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问题整改,形成“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的监督闭环,推动反馈问题真整改、见实效。
“近期,市委主要负责人还将约谈被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县(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被约谈的党委(党组)‘一把手’、纪检监察组组长需现场表态,以此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发挥‘头雁效应’,扛牢扛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江溪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infangjubao_0315/127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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