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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21-05-08 作者:佚名 来源:南粤清风网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阳江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江城区双捷原国土资源所所长陈文分、双捷派出所副所长谭建文、双捷镇朗东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曾纪耀等人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

  2015年至2019年,陈文分、谭建文、曾纪耀以及双捷镇朗东村党总支部副书记蔡祥转、双捷镇朗东村党总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陈胜响等人,分别收受以林进盘为首的涉砂团伙价值500元至1400元不等的礼品、礼金,为该团伙提供保护,放任该涉砂团伙长时间盗采河砂。2020年12月,陈文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谭建文免于党纪处分、给予诫勉处理,曾纪耀、蔡祥转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胜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阳东区大沟镇花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罗拱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情况下,李罗拱及时任大沟镇花村村“两委”干部李三强、李兰等人商议决定,利用村委会集体资金违规发放补贴,每人每月按400元标准发放,共违规发放资金50400元。2019年12月,李罗拱、李三强、李兰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阳春市河口镇河口村委会违规发放村干部津补贴及节日补助等问题

  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河口镇河口村委会违规向村干部发放津补贴及节日补助、村干部会议误工补助共计80300元。2020年5月,时任河口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徐有来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时任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莫凤、时任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刘学朴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时任村委会委员刘学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村委会委员韦景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村委会委员韦杏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村委会原聘任干部王力受到诫勉处理,违纪所得均被收缴。

  (阳江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YJ/8365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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